张玉明、曾素文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3-03587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玉明、曾素文
2025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