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关于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05-
23
15: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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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关于公布龙游县财政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龙财法〔2024〕25号)作出如下调整:
一、将《龙游县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通知》决策事项调入目录。
附件:龙游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后)
龙游县财政局
2025年5月
龙游县财政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 时间 |
1 | 龙游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通知 | 县财政局 | 政府采购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 | 2025年5月,形成初稿; 2025年6月,公开征求意见; 2025年7月,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2025年8月,集体讨论; 2025年10月,发文公布实施。 |
信息来源:
龙游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