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5- 23 09: 57 浏览次数:

徐志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塔石镇泽随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23-4-27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志达

2025年 5月22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