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5-
20
15:
27
浏览次数:
编号:2025第12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证号(地号) | 权利人 | 备注 |
1 | 龙游国用2007第104-3号/3-140462、3-140463 | 胡小英 | 作废 |
公告单位: 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