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5- 20 15: 19 浏览次数:

编号:2025第12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权证号(地号)

权利人

备注

1

10-11-83

张瑞平

注销

2

10-6-433

阮志琴

注销

3

10-11-245

兰根美

注销

4

10-6-517

夏云发

注销

5

10-6-217

祝惠忠

注销

公告单位:龙游县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龙游县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

2025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