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5-13998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发〔2025〕6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19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5-13998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发〔2025〕6号
- 发文日期:
2025-05-19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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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发〔2025〕6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柏建国同志见义勇为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5-1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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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5年4月22日8时30分,柏建国(男,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退休民警)在龙游县东华街道龙游中学西门灵山江处,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妇女周某某,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人生的价值,传递了中华民族的正能量。经公安部门调查核实,其行为符合《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情形,依法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
为表彰先进,凝聚正能量、弘扬新风气、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衢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柏建国同志嘉奖。
全县人民要以柏建国同志为榜样,以树立良好社会风气为己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龙游,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