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4- 07 17: 08 浏览次数:

吴承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溪口镇双港口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证书号:9-7-2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承志

2025年 4月7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