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推广安装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龙游县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推广安装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领域叉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积极防范叉车安全事故发生。现拟定了《龙游县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推广安装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6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5月7日
邮箱地址:196474742@qq.com
联系方式:纪沈祺0570-7010329
《龙游县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推广安装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24〕4号)和《关于深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应用攻坚行动的通知》(浙市监特〔2021〕24号),按照龙游县特种设备物联感知系统安装进度计划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背景
物联感知系统应用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辅助工具,通过智能视频设备以及相关传感器对特种设备运行数据及参数等进行监测、采集、报警等,数据通过手机 APP 等发送给管理人员,企业可及时采取相应防范、处置措施,消除隐患。此次推广的智慧叉车监管系统具有司机行为检测、限速控车、AI智能防碰撞等功能,可实时监测驾驶员是否有抽烟、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可自动限制叉车行驶速度,防止叉车超速行驶;当车辆与行人接近危险距离时,自动出声警报并降低车速,缓慢至停车,有效预防叉车碰撞事故。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根据龙游县特种设备物联感知系统安装工作进度要求,结合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叉车使用单位清单,动员督促辖区内叉车使用单位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
四、工作内容
(一)智慧叉车监管系统主要功能
事前预防:人脸识别启动,从源头干预无证驾驶人员使用;超速行驶、出电子围栏语音预警;智能感应安全带,司机未系安全带,无法启动叉车,车辆行驶过程中解开安全带会自动启动声光警报。
事中监控:司机行为检测,识别到驾驶员有抽烟、接打电话等违规行为,语音报警提醒;智能防撞预警,当检测到人员进入周边报警范围时会语音提醒司机及周边人员注意叉车接近,并自动开启辅助减速停车功能,使叉车平稳停车。
事后追溯:当司机有违规行为时,系统将自动记录本次事件并上传平台数据,可随时调查取证,方便企业车辆和人员管理,信息维护、使用记录证据查询等。
(二)安装对象
全县范围内“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登记在册的叉车。
(三)安装方案和费用
使用单位自行选择推荐的运营商及应用方案,签订合同,向运营商缴纳服务费用(含设备费、安装费、维保费、平台使用费、流量费),运营商根据合同上门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方案推荐表见附件1,使用单位也可自行选择市面上其他具备相同功能的产品。
(四)补贴政策
每台成功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的叉车给予1000元财政补贴,每台叉车限领一次。
以上补贴资金凭智慧叉车监管系统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到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报备(联系人:龙游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纪沈祺,电话:13515703335),信息公示后统一发放给使用单位,相关申请表及材料清单见附件3、4。
(五)工作安排
推广安装工作分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2025年5月1日—2025年5月15日)工作重点:
(1)县政府办公室召开智慧叉车监管系统推广安装工作部署会,成立工作组(附件5);县市场监管局提供各辖区叉车使用单位清单。
(2)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召集辖区叉车使用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
(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继续排查辖区企业是否存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做到不留死角。
2.安装攻坚阶段(第一阶段:2025年5月16日—2025年7月16日;第二阶段:2026年5月16日—2026年7月16日;第三阶段:2027年5月16日—2026年7月16日)工作重点: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督促本辖区叉车使用单位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各市场监管所做好配合工作,实现清单任务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安装智慧叉车监管系统作为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工作,共同完成该项任务。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县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叉车使用单位清单,在辖区内逐家开展动员工作,确保做到全覆盖安装。
(三)做好信息报送。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根据专班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进度信息、工作动态、安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