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4- 29 10: 55 浏览次数:

翁小军、翁丁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湖石佛乡三和村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2020-00056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翁小军、翁丁丁

2025年 4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