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游县劳保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 04- 27 10: 25 浏览次数:

一、概述

本细则适用于龙游县流通领域劳保制品产品的抽样检验。

二、抽样方法及注意事项

1、抽样方法及地点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抽取样品数量

序号

产品品种

抽样数量

检验样品数量

备用样品数量

1

防护手套

13付

10付

3付

2

安全鞋

5双

3双

2双

3

电绝缘鞋

4双

2双

2双

4

安全帽

9顶(如有特殊性能按要求增加抽样数量)

6顶

3顶

5

安全带

3套

2套

1套

具体抽样数量以满足实验情况可适当增减。

2、注意事项:

(1)样品应经被抽样销售者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

(2)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3)现场抽样时,产品规定有明示质量指标时,应在抽样单上注明。若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为经备案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则视其企业标准为明示质量指标,并要求企业提供其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

(4)样品抽取、运输和贮存时,避免受到撞击、曝晒、雨淋、抛摔和重压,远离热源、臭氧环境和化学腐蚀环境。

(5)本次监督抽查,检验样品以购买方式抽取。

三、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检验项目及判定准则

1、检验依据及判定依据

检验依据:

GB 24541-2022《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GB 21148-2020《足部防护安全鞋》

GB 2811-2019《头部防护安全帽》

GB 6095-2021《坠落防护安全带》

判定依据:

《2025年龙游县劳保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检验项目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

检测项目明细

1

防护手套

GB 24541-2022

耐磨损性、耐切割性、耐撕裂性、耐穿刺性

2

安全鞋

GB 21148-2020

成鞋鞋帮/底结合强度、成鞋的抗冲击性、成鞋的耐压力性、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外底撕裂强度、外底耐磨性、抗刺穿性能、成鞋防静电性能

3

电绝缘鞋

GB 21148-2020

成鞋鞋帮/底结合强度、鞋帮撕裂性能、鞋帮拉伸性能、外底撕裂强度、外底耐磨性、成鞋电绝缘性能

4

安全帽

GB 2811-2019

吸汗带、下颏带尺寸、质量、帽舌、帽檐、佩戴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帽壳内突出物、通气孔、附件、冲击吸收性能(高温、低温、浸水)、耐穿刺性能(高温、低温、浸水)、下颏带强度、(特殊要求:防静电性能、电绝缘性能、侧向刚性、阻燃性能、耐低温性能)

5

安全带

GB 6095-2021

零部件耐腐蚀性能、区域限制用安全带性能、围杆作业用安全带性能、坠落悬挂用安全带性能

3、判定原则

(一)判定总则

1.当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含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

(二)单项质量判定

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三)综合质量判定

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反之,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四、检验结果报送

承检单位应按任务下达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检验结果,并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的规定进行文书寄送。

五、样品处置及保存期限

所抽样品均应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执法人员 (有需要时)、抽样人员、受检单位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并注明抽样日期。检验样品由检验机构带回检测。监督抽查结束之后样品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七章“样品处置”规定报送任务下达部门进行处置。

六、异议处理

按《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第五章“异议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信息来源: 龙游县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