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 04- 21 16: 51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2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深化改革、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标准,是坚持执法为民的有力举措,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强烈意识,不回避、不推诿、不遮掩,把巡察整改作为近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贯穿于工作始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推进、整改报告起草等,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导落实,在多个会上强调要求、传导压力,主动带头并督促全面整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领办具体整改清单,协调部署、指导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局党委班子广泛开展调研,深入检视剖析,高标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局党委将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列明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晾晒整改进度。坚持把整改工作同局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协调解决、同步推进,特别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整治,以“小切口”一体推进整改销号。对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制发督查通报3期,发现并指出问题4个,通报人员8名,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立足标本兼治、务求长效,举一反三、细查细照,制定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序化。

截至目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问题,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8人;清退款项2620元;制定完善制度12项。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正确领会精神要义和实质内涵,巡察整改以来“第一议题”学习全部放在党委会议议程中的第一项。安排专人负责“第一议题”工作,会前收集学习主题、发放学习重点和资料,会上跟进集中学习,会后做好学习记录。

(二)增强理论知识学习实效。安排专人负责理论学习,组织党委领导班子补充学习《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试点工作方案》,为国家改革试点验收奠定理论基础。做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简案快办”省级试点项目,因地制宜实施10个执法监管“一件事”,以增值化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二、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反诈工作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集中学习反诈知识并观看反诈宣传片,制作反诈宣传海报并通过局一楼大厅LED屏进行滚动播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反诈防诈承诺书,持续浓厚反诈氛围,提升反诈意识。对两名被诈骗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二)全力推进“腾笼换鸟”任务。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新老同志共同参与的攻坚小组,负责包干1家收回和1家提升企业,详细摸排、动态跟踪、清单管理,全力推进工作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分管领导深入剖析问题和原因,其他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另外,经与专班对接,由于目前县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下一步由县经济开发区负责常态化推进,对其他单位不作要求。

(三)奋力提振“双招双引”干劲。积极对接开发区、农业等部门,提前掌握政策、争取要素保障,洽谈跟进招商项目。贯彻落实全县“新春第一会”精神,实行“一把手”招商,外派两名人员分别前往上海、深圳驻点招商,全力支持我县“双招双引”中心工作。

(四)优化调整城管议事机构。因全县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县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故不再具备召开城管委全体会议的条件,联席会议将根据城市管理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召开,并不再具备印发《龙游县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条件。

三、关于“综合执法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完善《关于建立龙游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龙游县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能力、畅通监管执法衔接,构建规范有序、整体联动、高效协同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制定《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三书一函”工作机制》,强化通报督办、及时纠正偏差,对小南海镇人民政府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等问题发出提示函6份,同步抄告纪检监察组,发挥联合惩戒作用。针对小区41户占用、毁坏绿化问题,县综合执法办明确了住建局、资规局须依法履行前期监管责任,联合属地街道推进违法行为处置,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并协调开展联合整治,落实违法行为整改,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二)精准赋权事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启动赋权乡镇(街道)事项调整程序,保留一批、收回一批、下放一批,已完成调整并正式实施。组织赋权乡镇(街道)从事项管理、检查情况、处罚情况、争议解决四个方面开展执法态势分析,同时每年年底开展赋权乡镇(街道)事项评估工作。

(三)开展办案攻坚。主动靠前拓展案源渠道,市县两级逐步印发各条线的执法监管协作配合机制指引。依托法律博士工作站、律师事务所等师资力量,在县委党校开展综合执法人员专项培训班,覆盖综合行政执法和乡镇(街道)执法395人次,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优化调整执法办案考核办法,鼓励办理新领域案件,2024年上半年案件覆盖领域同比增加20%。

四、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案件质量。即知即改、全面核查,第一时间整改完成巡察指出的问题。优化调整执法办案考核办法,提高执法质量、执法规范、执法效率等方面要求,督促提升执法案卷整体水平。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每季度开展1次内部案卷评查,查摆问题、整改落实。

(二)优化人员配备。调整招录条件,拓宽人才渠道,近年来公开招考中均设置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其中2024年度新招录7名参公人员中有5人专业为法学门类。鼓励全局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全局通过司法考试共5人,其中1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进一步优化执法机构设置,新成立城管执法指导科及模环执法中队,开展中层及一般干部调整,增强人岗适配性。

(三)加快办案进度。制定积案清理工作方案,形成“一案一册”,清理积案44件。全面推行“简案快办”模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将案件办理时长从法定90天平均缩减至3-5天,极大压缩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办案效率。修改完善执法办案考核办法,将办案期限纳入局内部考核范围,倒逼提升办案效率。

五、关于“发挥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作用不足、‘精细化’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流动摊位管理。制定《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流动摊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主要路段、重点区域,强化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象整治力度。实行定点值守、错时管控,安排专人在太平路与新华路路口值守至晚9:30,对于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开展劝导、教育,保障路面安全畅通。开展突击整治,2024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整治8次,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立案查处130起。

(二)大力发展地摊经济。实行错时管控,加强对河西街、招商路、幸福路的日常管理,安排长干队员早6:00开展错时劝导管理,督促规范有序经营。全面摸排梳理城区闲置地块,在城南开发区易买购商超门口设置一个自销疏导点,共设置摊位50余家。

(三)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加强对沿街店铺巡查力度,开展日常教育指导,推动商家自觉做好“门前五包”工作。制定“门前五包”承诺书,以网格为单位上门签订承诺书工作,共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3408份,推出“门前五包”责任落实红黑榜一期。

(四)加强犬类整治管理。制定《龙游县城区规范养犬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1次,劝导不文明行为56次,依法收容犬只8条。建立早晚班机制,加大对犬类易出没地区的巡查力度,常态化整治遛犬不拴绳子、犬只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六、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2024年度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学习内容收集、下发、记录,确保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党委集中学、交流研讨学和领导带头学,进一步深化学习实效,如制定党委会前学法计划,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党委班子学法用法水平。

(二)发挥网评队伍作用。摸清人员底数,吸引青年干部职工进入网评员队伍,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总计196人,网评员89人,90后干部职工基本实现全覆盖。积极发挥“网络红军”作用,参与衢州正能量任务转发、负面舆情发声、正面舆情引导等,净化网络空间,营造清朗氛围。

七、关于“内控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车、执法船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办法》,了解车辆管理基本要求,强化规范意识和内控管理。积极对接渔政船厂家及船舶登记相关部门,由于两艘执法船档案均无法查找且补办证书,局党委讨论通过报废处置方案,报废资产统一无偿移交给龙游县奔康集团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完善公务用车和执法船档案,实时掌握使用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对农业农村局移交的未喷涂公务车标识车辆进行标识喷涂。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局《考勤加班管理制度》,重申考勤打卡要求,压紧压实遵规守纪的主体责任。更换考勤打卡机,开展考勤打卡专项督查,严肃处理迟到、早退及旷工情况,制发督查通报3期,实名通报14人次,对被通报人员予以考核扣分,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年底评优评先考核。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补齐凭证附件。补齐附件缺失的2022年12月141号凭证中合同、2022年12月115号凭证中会议纪要、2023年6月89号凭证中会议纪要、2023年5月64号凭证中公务接待函。对近三年的财务凭证进行全面清查,暂未发现凭证缺失的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收集和整理凭证附件。

(二)规范报账审批。核查审批时间滞后问题,要求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优化审批流程,利用“浙里报”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发起、审批、报销,减少人为失误和拖延,提高办理效率。组织全局干部学习“财务报销流程讲解”,帮助充分了解制度要求,强化合规意识。

九、关于“违规列支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明活动餐费报销纪律。重新明确餐费报销标准,并对近年来活动餐费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未发现其他活动有超标准列支餐费问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龙游县体育竞赛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严格执行费用列支标准。

(二)杜绝加班补贴多报乱象。核查加班补贴多报情况,要求相关人员退回多报的加班补贴共计120元。规范加班补贴发放,按要求对加班进行事前审批并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确保加班补贴的发放公开、透明。对1名加班补贴多报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另1名相关责任人目前已退休)。

十、关于“工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活动服装购买。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历年工会制度,熟悉工会活动流程和服装购买标准,了解工会活动比赛性质等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开展和资金使用。按照规定程序,加强工会活动报销凭证附件的核查和审查,确保合规合法。对局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通知重复购买服装人员每人退赔500元,总计2500元。

(二)确保凭证附件齐全。重新补齐基层工会节日慰问情况表,将签收清单附在凭证后。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单位凭证附件进行全面核查和审查,确保附件信息完整,暂未发现凭证缺失的问题。

十一、关于“劳务外包人员伙食费未按合同履约”问题的整

改情况

(一)按约履行食堂劳务合同。合理安排单位内部资金使用,对每月产生的食堂劳务费及时备案并足额支付。重新梳理与浙江恒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食堂劳务费合同条款,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已催缴食堂劳务外包人员的伙食费(每月1800元),到账伙食费共计14400元。

十二、关于“工程管理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直接发包主体责任。制定《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组织职责、流程等要求,规范采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了解直接发包的标准要求,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二)合理设置直接发包下浮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提高对下浮率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按流程和规章办事。在采购直接发包的项目之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设定合理的下浮率,降低采购成本。

(三)补齐工程项目建设漏洞。制定《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管理办法》,成立采购小组,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计划编制、签订合同和组织验收等流程。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在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确定施工价格并便于日后核对施工要求,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监理,保证施工质量,整改以来无工程项目。

(四)规范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明确项目资料的收集范围、时间节点和归档要求,补齐缺失的档案资料,定期复盘检查。安排专人统一集中管理项目资料,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三、关于“工程项目资料审查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工程项目资料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调整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三算送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业务能力,培养责任意识。明确项目资料审查的标准、要点等,强化项目全过程的资料收集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对原办公室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结算审核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审核管理。明确审核流程、标准和责任,推动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符合结算审核要求,对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邀请第三方进行审价,整改以来无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调整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三算送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和项目管理水平。对原办公室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原特勤中队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相关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发展。如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建和业务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组织党委班子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专题研究半年度党建工作,阶段性做好总结部署。

(二)提升党务业务水平。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业务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分享,多措并举提升党务工作者水平,强化党务履职能力。落实常态化指导机制,每月对各支部工作开展、台账整理和会议记录等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原龙洲执法中队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员干部对落实组织制度、开展组织生活的思想认识,确保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均按要求正常开展。每月对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要求,规范执行签到、记录等活动流程。

(二)全面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谈心谈话认识的政治自觉,确保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实现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要工作等全覆盖式谈话,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谈话情况及时记录到“三会一课”记录本,每季度进行指导,确保谈心谈话全留痕、可溯源。

(三)规范执行支委会会议制度。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交叉监督检查,互相查摆问题、借鉴经验,提升党务工作水平。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会议,做好支部规定动作,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常态化指导监督,督促各支部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

(四)提高会议记录质量。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明确会议记录基本要求,提升党务工作水平。每月开展一次业务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抓好各项制度落实,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会议记录基本要素齐全。

十七、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龙游县发展党员工作全流程一本通》《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党员发展程序和培养要求。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指导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把好入口关、程序关和考察关,落实严格审查、培养和审批等环节要求。按既定规划发展目前局里的1名发展对象、8名入党积极分子,把握时间节点和程序要求,确保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制度。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开展,每季度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按要求落实会前准备、会上研究和会后记录等工作。对照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要求,按计划推进下季度工作任务,强化执行落实力度。

(二)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明确党风廉政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报县纪委监委备案,压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科室(中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谈话情况在季度党风廉政例会上进行说明,谈话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交至局党风联络员处备案存档。对原党风廉政工作具体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九、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会议讨论记录。修订完善《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实施要求、实施范围和实施程序,提高局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规范党委会议记录,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以来全部党委会议记录均写明具体议事过程和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建议。

(二)严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修订完善《局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议事范围、规范决策议事程序、强化事后跟踪落实,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强化议题预审,要求上会议题经分管领导研究、论证、审核并征求班子意见,会前根据意见完善议题。

二十、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廉政教育。由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组织各支部书记、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条例,守好思想意识主阵地,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充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每季度开展1次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我警醒、及时纠偏。

(二)全面清理公职人员兼职。局党委出面积极对接国资、税务、市监、住建等部门,目前正在税务清算阶段,待清算完毕并经集体审议后,进行补税申报,最后完成税务、市监注销业务。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从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在以往县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基础上,新增职级公务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将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级职级以上的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八级以上职员均纳入集中填报,排查发现不存在兼职情况。

二十一、关于“事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把关全局在编干部三龄两历专项审核表,重新认定蓝某某工作时间后补齐社保缴费证明。加强干部个人档案的核查工作,确保干部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全面准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课件,强化与组织条线部门日常沟通,提升人事干部专业素质水平。

(二)分类管理档案材料。科学完善人事档案材料管理,按照档案十大分类要求及时将散材料分类装订,应装尽装、应归尽归,完成散材料的分类装订。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课件,根据要求对于自行保管的事业干部人事档案单位做到及时装订散材料,参公干部的个人档案及时送往组织部档案馆装订。

二十二、关于“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证件信息管理。根据公安局出入境中心2023年10月反馈的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持证信息核查结果列表》,将范某某、董某某(编外)两人漏登记的出入境证件按相关规定登记完整。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健全完善台账管理,对新增及减少人员及时备案,并对照公安出入境管理中心反馈的核查信息严格做好证件登记。

(二)推动证件动态管理。向龙游瀫建管中心人事干部移交李某护照,并做好签字登记工作,同步做好对减少人员的备案。规范出入境证件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新增及减少人员及时向出入境管理中心备案,并与各单位人事干部做好证件移交工作。

(三)补办证件移交手续。经核查,王某某、寇某某出入境证件已由现单位保管,并对证件移交进行补签名。认真核对梳理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入境证件,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掌握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的相关业务要求。

(四)加强退休人员证件管理。认真核对梳理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入境证件,加强退休人员证件管理,傅某某护照交回局政治处由单位统一登记保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掌握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的相关业务要求。

(五)统一规范证件存放。认真核对梳理全局干部职工的出入境证件,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完善台账资料。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掌握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的相关业务要求。根据县委组织部工作部署,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查我局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证照集中管理情况及审批情况等,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十三、关于“‘委托无资质企业承接业务’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合作企业资质审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企业资质重要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确保在选择合作企业时能够严格遵守规定。明确审查流程和标准,在业务委托前严格审查合作企业的资质和相关证书。对原保障中心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四、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内部资产管理。印发《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内部监督、专人管理等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完成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资产台账,详细登记资产信息,实现可追溯的动态管理,对盘盈、盘亏资产进行处置,确保账实相符。对原办公室主任兼保障中心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局性、长期性任务抓严抓实,持续加强理论学习武装,实现以学促改、以学促干、以学增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了解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性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增强斗争意识和斗争本领,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严格标准要求。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立足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局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自我监督,压实政治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对在整改过程中推卸责任、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发生问题反弹;对于正在整改落实的,紧盯不放、持续跟踪,定期报告整改进度;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分阶段明确工作目标和举措,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注重系统集成、标本兼治,有机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把巡察整改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结合起来,形成更多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推动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0-7019686;电子邮箱17769551529@163.com。

中共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