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5/2025-1385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04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有效性: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作出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3- 04 09: 40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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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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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衢环龙建〔2025〕21号

2025年3月4日

见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3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衢环龙建〔2025〕21号浙江衢州龙游县横山镇天池村68MW药光互补项目110kV送出工程.pdf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