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13/2025-1390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3-31 | |
发布单位: | 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13/2025-13908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03-31
-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
03-
31
14:
26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编号:衢龙劳务派遣许可〔2025〕7号
浙江黔仕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因你单位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2项情形,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书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或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