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3/2025-1390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5-03-31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注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 03- 31 14: 26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浏览次数:

编号:衢龙劳务派遣许可〔2025〕7号

浙江黔仕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因你单位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第2项情形,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书到本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龙游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或衢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