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赖水木)

发布时间: 2025- 03- 25 16: 38 浏览次数:

赖水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罗家乡岭根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8-6-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水木

2025年 3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