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赖水木)
发布时间:
2025-
03-
25
16:
38
浏览次数:
11
赖水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罗家乡岭根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8-6-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水木
2025年 3月25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
赖水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罗家乡岭根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8-6-7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水木
2025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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