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期)

发布时间: 2025- 03- 21 15: 16 浏览次数:

近期,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蛋制品、豆类、罐头、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水果类、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20类食品4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46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和污染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

(1)龙游氿悦生活超市销售的荔枝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标称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产品。

(2)龙游美花饼铺销售的红糕,胭脂红、苋菜红和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龙游小江糕点房销售的茴茴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龙游胜清蛋糕店销售的回回糕,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龙游老蔡酒坊生产的米酒(白),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龙游老蔡酒坊生产的米酒(红),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衢州福昌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液态复合调味料,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8)龙游胜清蛋糕店销售的回回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污染物

(9)西门农贸市场苏爱琴购进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不合格项目说明

1.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荔枝罐头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荔枝罐头中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2.胭脂红,又名大红、亮猩红,为偶氮类合成着色剂,如果长期摄入,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8年第8号)》中规定,糕点和调味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糕点和调味品中胭脂红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增加产品品相或弥补原料品质较低而超范围、超量添加。

3.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食品合成着色剂。苋菜红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过量食用,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红糕中不得使用苋菜红。红糕中苋菜红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4.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亮蓝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如果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海藻酸钙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6年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和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7种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 2018年第8号》中规定,红糕中不得使用亮蓝。红糕中亮蓝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5.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毒性较低,按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是安全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茴茴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g/kg。茴茴糕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量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也可能是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

6.酸价又称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等异味,严重超标时会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酸价超标的食品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回回糕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回回糕中酸价(以脂肪计)(KOH)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7.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人体不吸收甜蜜素,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关于爱德万甜等 6 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又名甜蜜素)等6种食品添加剂扩大用量和使用范围的公告 2017 年第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2018年第8 号》中规定,米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米酒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增加风味。

8.铅是常见重金属污染物,是一种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重金属元素,铅是蓄积性的重金属,长期摄入铅后,会对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明胶》(GB 6783-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中的规定,梅干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mg/kg。梅干菜中铅(以Pb计)的检验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食品原材料在生长、生产过程中通过土壤、空气、水等途径导致铅污染,例如含铅的废水废渣排放污染水体和土壤后,进而污染食物;含铅农药的使用也可造成农作物的铅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处罚情况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社会公布。


不合格8批次公示.xls

合格446批次公示.xls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