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姜小燕)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14: 28 浏览次数:

姜小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小南海镇翠光岩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证书号:2014-006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小燕

2025年 3月19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