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小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小南海镇翠光岩村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证书号:2014-0069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小燕
2025年 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