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再生造粒制品生产线项目环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09: 3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保护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展之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塑料再生造粒制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龙游县湖镇工业区浙江恒祥棉纺织造有限公司内。

项目投资:6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注册,公司负责人在义乌从事多年小商品贸易,积累了大量客户。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投资600万元租用位于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区浙江恒祥棉纺织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实施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塑料再生造粒制品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耐用、环保特点,实现销售收入2800万元,利税430万元。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湖镇镇下七都村兴北东路27号

电话:何丽芬 18367038389

3、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015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电话:0570-7212469  

4、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龙游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0-7261937   

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无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项目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级别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环境敏感区域

保护目标

相对厂址的关系

环境功能类别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规模(人口)

空 气

环 境

1

下田畈村

(前村殿)

约 150

约 1000

二类区

2

东金村

西南

约 1100

约 500

二类区

3

湖镇镇

约 1300

/

二类区

4

新光村

约 1400

约 1300

二类区

5

童家仓村

约 1800

约 1000

二类区

6

塘下村

西南

约 1900

约 300

二类区

7

星火村

约 1900

约 1700

二类区

8

黄家溪头村

约 2000

约 300

二类区

9

联合村

西

约 2000

约 200

二类区

10

新建村

西北

约 2500

约 600

二类区

声环境

1

下田畈村

(前村殿)

约 150

约 1000

二类区

2

区域

/

/

/

二类区

地表水

1

乌轮溪

/

Ⅲ类

2

衢江

/

Ⅲ类

地下水

1

区域

/

Ⅲ类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根据估算模式估算结果,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废气预测浓度均未超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根据计算,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废水:本项目厂区严格实现雨、污分流。项目实际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项目利用厂区现有污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龙游县湖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最后排入衢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本项目实际外排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经厂区污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车间和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均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可维持声环境现状。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种类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标准

废气

造粒

注塑

有机废气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废水

冷却水

循环水池

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龙环[2016]19号规定的进水水质要求,最终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噪声

设备噪声

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购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夜间不生产;确保治理后达标对周围影响较小。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3类标准

固废

废包装材料

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填埋处理

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活性炭

统一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不造成二次污染

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租用位于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区浙江恒祥棉纺织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实施年产6000吨再生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龙游县域总体规划及其他各项规划,符合龙游县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及污染物达标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及其它环保各项审批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和固体废物的处置,真正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统一,将建设项目对区域内环境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2、征求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

3、公众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和期限

提出反馈意见的主要途径: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相关意见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反映至项目建设过程。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全本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4.23~2019.5.7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告发布单位:龙游振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4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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