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下样本单位(批发业、零售业)2024年四季度销售额增量奖励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 03- 17 10: 47 浏览次数:

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龙政办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拟对2024年四季度销售额增量达到奖励条件的22家限下样本单位(批发业、零售业)进行政策奖励。(具体项目见附表)

公示期自202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570-7566525(商贸流通科)

附:限下样本单位(批发业、零售业)2024年四季度销售额增量奖励发放清单.docx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