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 02- 28 11: 52 浏览次数:

黄柏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模环乡西元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30-9-6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柏青(清)

2025年 2月28日  

信息来源: 县资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