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青因保管不善,将坐落模环乡西元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号:30-9-6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柏青(清)
2025年 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