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征迁事务中心2024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征迁事务中心聚焦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动员中心干部职工全员、全力铆劲实干,聚焦征迁主职主业,服务重点项目,佛乡水库圆满完成既定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业绩和工作成效
(一)征迁主职主业高效运转
一是聚焦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中心抽调3名班子和1名干部到项目专班,全权负责佛乡水库政策组所有工作,做好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政策拟定、宣传、培训、解疑,指导征迁组开展业务工作,期间征迁政策得到群众认可,用实绩和时效干出了声势、干出了成效,佛乡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土地房屋协议总数为2252份,已签约协议数2232份,签约率99.11%,腾空率100%,实现了高效征迁、阳光征迁、和谐征迁,交出圆满答卷,同时出于佛乡文物保护角度考虑,开展西金源保护利用区项目征迁,共70户目前已全部腾空;二是参与其它区块征迁工作。协助六春湖配套项目溪毛线、龙王殿水库项目做好腾空、选房、结算工作;参与拟定320国道外移、龙洲广进路等实施方案,配合开发区水厂、320国道外移等征迁项目签约工作,做好衢丽铁路、528国道等项目后半篇文章;三是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聚焦城角坊区块区块,与住建局、龙洲街道、东华街道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谋划工作方案,测算征迁成本。
(二)农村回迁安置专项整治效果明显
农村回迁安置被纳入群众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小切口、“15+7”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中心立足职能定位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年共完成225户征迁未安置户安置,我县未出现5年以上未安置情况。具体工作如下:深入摸排梳理各乡镇(街道)农村回迁未安置农户,联合资规局下发《龙游县2024年农村回迁安置治理工作方案》,由县政府交办相关单位、纪委监委全程参与,持续加力,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协调资金保障问题,牵头2019-2020年零星项目、杭衢高铁、白羊垄等项目结算工作,成功解决模环乡高速公路扩建项目1户、金星大道改建项目2户临近5年未安置问题,积极整改今年中央纪委督导组督导反馈的72户3-5年未安置群众问题,目前城西花苑12户已安置销号,下步将于12月23日开展涉及南海家苑21户选房工作。
(三)助力新型城镇化加快步伐。
一是出台房票政策。根据市域一体房票安置细则,配合出台《关于龙游县“市域一体使用房票”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我县集体、国有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在传统安置方式的基础上,推出房票这一全新的安置方式,打破了传统的政府统筹建设安置小区安置模式以及货币安置模式,转向被拆迁群众自主购房安置模式,拓宽了安置房源。二是推进城镇化步伐。锚定城镇化目标,加快推进历年征迁项目的安置闭环工作,将历年征迁项目中已安置但未纳统上报的人数都纳统上报。聚焦服务佛乡水库等重点项目,通过加快征迁签约腾空进度,做实征迁项目的农村人口向城区、中心镇集聚集中,提高城镇化率,今年以来2024年项目性零星搬迁共1566人、政策性整村搬迁1581人,农民集聚工作位列全市第一。
(三)城东拔钉清障有力推进。
鉴于城东剩余10户依法征收程序基本完成,并已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2023年年末联合东华街道,中心全员压上,开展“拔钉清障”清零攻坚行动,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初共通过拆除6户,2月组织2户完成选房,后续中心聚焦拆除户稳控工作,持续做好未选房户思想攻坚工作,下半年又陆续组织3户完成选房工作,这3户自2019年以来就一直诉讼上访,执行之后稳定难,公共安全风险大。同时持续对未剩余4户拆除户深入分析研讨,做好风险评估,制定稳控和强制执行方案,为下步强制拆除做好准备。
(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起草《中共龙游县征迁事务中心党组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全体干部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网络行为规范承诺书,开展政商关系负面清单“三十条”、党员干部“涉网”问题自查自纠,发放致干部家属的一封廉洁家书、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围绕酒驾醉驾、政绩观、廉洁自律、涉网问题等内容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针对自媒体账号发布内容排查10人次,开展党员干部账号摸排共计31个;二是集中深入学习。深入贯彻领导干部领学、党组织书记带学、党支部督学、个人自学“四学联动”机制,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中心形成全面展开、全面深化的良好效应,推动干部潜心学纪,同时强化案例警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响应县“两优一先”评选工作,选树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时借助8090宣讲、周一夜学、党日活动等形式进一步丰富党纪学习教育宣传形式,引领中心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营造实干争先、勤廉并重的积极向上氛围
(五)全力配合县委巡察工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日至7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中心全力配合巡察工作,保障巡察开展。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胡洁军任组长,翁震、蓝建锋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巡察反馈意见作进一步细化梳理,针对3方面11个具体问题制定82条整改措施,明确每条整改措施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中心党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整改工作。
(六)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
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牢牢抓住意识形态领域主动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重大决策专题学习制度,截至目前,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17次,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1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1次,通报党内意识形态情况1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征迁项目未如期推进。原定今年开展的化工园区、城角坊等征迁项目由于资金来源、城建规划等原因目前并未按计划如期开展启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有机更新及工业化项目进程。同时,鸡鸣、驿前等个别区块由于危旧房情况严重,引发了上访乃至群访事件,如不从根本上妥善解决,极有可能会引发更多类似问题。
(二)农村回迁安置工作有隐患。一是安置小区建设滞后。一是杭衢高铁项目20户于2020年8月腾空、320国道1户于2020年10月腾空,意向安置南海家苑二期,目前主体已经结顶,谋划12月23日完成选房;二是小南海镇北入城口征迁项目22户,320国道改扩建项目17户,于2020年10月腾空,安置月亮湾小区,月亮湾小区目前已完成供地,正在建设过程中。二是后续保障跟不上。安置小区建成后交付流程未形成闭环,后续综合验收、物业进驻、资金保障等往往跟不上节奏存在问题,拖延交房时间,如西入城口涉及辰西花苑12户于10月完成选房,但目前由于资金保障困难,迟迟未开展交房工作。
三、下步思路举措
(一)征迁政策与时俱进。一是今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现行的征迁政策,特别是人口的认定,提出了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补充优化;二是归纳历年来征迁项目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充实完善到政策体系中;三是围绕城市有机更新,特别是城中村人口、产权的特点,对政策配套的细则进行一步完善。
(二)围绕项目建设持续发力。一是助推城市有机更新,在原有单一通过拆迁推进基础上,紧密配合住建局、龙洲街道、东华街道等相关部门谋划工作方案,通过“房屋以旧换新”、危房解危改造等方式,整体推进旧城改造,赋能老城区有机更新;二是优化工业平台建设,通过适时启动化工园区征迁启动及园区城中村征迁疑难问题化解,提供工地用地保障;三是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统一安排,启动机场、甬金衢上征迁项目,全程进行征迁护航及政策处理,保障项目推进。
(三)服务人口集聚走在前列。在当前大形势下,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安置方式多元化,在传统的安置方式基础上推行市域一体化房票政策,满足为征迁过程中被征收户的多元化住房需求,吸引部分具有差异化需求的农户加入集聚化进程中。同时制定征迁工作计划,持续提升我县征迁政策的吸引力、科学性和合理性,适时启动项目征迁工作,吸纳人口集聚。
(四)回迁安置持续销号。及时化解面上的3-5年未安置户,涉及杭衢高铁项目和320国道改造项目21户农户安置的南海家苑二期于12月23日完成选房工作,对涉及小南海镇北入城口和塔石镇320国道改造项目39户农户安置的月亮湾小区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安置点工程建设进度,按照能早尽早的原则,在预定期限前完成建设并交付实施单位;提前统筹规划,从问题源头来遏制,在确定项目征迁过程中,就充分考虑安置点和安置房建设问题,确定安置点或安置房源,把房源落实问题列入实施方案;深化农村回迁安置治理工作,巩固回迁安置工作成果成效,对面上项目纳入每年常态治理,出台专项治理方案,实施全程监督,排查未回迁安置情况,完善健全机制,落实源长效治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