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及回收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 02- 11 17: 4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龙游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征集参加2025年龙游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单位及回收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二、活动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征集的方式,报名单位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jxjsmk@163.com ,标题注明报名单位名称,纸质版报名材料待培训会时统一提交。

1.销售单位需提供材料:2025年龙游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报名表(附件1)、参与龙游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店内配套以旧换新方案。

2.回收拆解企业需提供材料:报废电动自行车回收相应资质、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附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浙江可查询)。

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及回收企业可继续参加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无需重复报名。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龙游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辆。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支付货款时消费补贴金额由销售单位先行垫付,消费者立享消费补贴。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新车销售价格以在我县开具的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为准。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四、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龙游县范围内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且有相应能力条件的销售单位;

2.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3.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签订活动承诺书,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核、审计;

6.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参与活动回收企业要求

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应依法合规设立,具备相应回收资质,履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拆解行为符合相关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等。

六、补贴申领程序

消费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在订单支付时即时扣减,实现“立减补贴”。参加活动的销售单位要对消费者信息进行初核,并代办旧车回收、新车登记上牌和补贴先行垫付等手续,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附件3)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汇总表(附件4),并将废旧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分别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回收企业报废处置。销售单位凭登记表、汇总表和销售明细清单、购车发票、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等补贴申领材料,定期向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鹏程路18号)一楼A12窗口申报核销补贴,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附件:1.2025年龙游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报名表.docx

          2.参与龙游县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docx

          3.2025年龙游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登记表.docx

          4.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汇总表.docx

          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回收企业承诺书.docx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