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龙游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 11- 07 15: 28 浏览次数:

吕凯悦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龙游县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深入思考,您提出的问题精准切中当前我县旅游发展中的痛点,所提建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旅游产业安全责任落实

注重机制建设,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前我县成立了县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旅游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专委会组成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专委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部署协调专委会具体工作。专委会每半年组织旅游安全大检查督查不少于一次,由专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专委办每季度组织旅游安全检查督查不少于 1 次,由专委办主任或副主任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并由专委办主任或副主任带队检查。

加强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的安全监管,省旅游安全专委会制定了《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2024 版)》,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项目的适用范围和属地政府、部门、企业、个人的“四方责任”,并就过程监管和应急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关于积极排查消除景区安全隐患

聚焦重点隐患,持续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一是聚焦A级景区重点时段安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以及寒暑假等重点时段,是游客出行的高峰期文广旅体局每年都会在节假日前和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深入景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景区做好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游乐项目安全监护、森林防灭火、避险及救生专业培训,同时督促景区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二是聚焦旅游消防及交通安全。重点抓好旅游交通安全特别是旅行社安全用车管理吸取各地旅行用车安全事故教训文广旅体局对旅行社包车、车辆状况、灭火器和破窗逃生设备配备、合同签订等方面严格要求,并不定期联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开展旅游用车督查。同时对各类文化场馆、星级饭店、娱乐场所、文保单位等重点文旅接待场所消防硬件设施、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进行专项检查,形成检查问题台账,并要求相关行业场所限时整改到位。三是聚焦高风险性旅游项目安全。注重加强对特种设备、高空、漂流、水上游乐、山地运动、网红打卡以及娱乐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给予停业整顿等处理特别是针对水上运动、峡谷漂流、山地摩托车、卡丁车、攀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检查细之又细、严之又严,防止设备“带病”运行。四是聚焦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围绕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宿)、文旅领域施工场所、剧本杀和密室逃脱场所、A级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文保单位)等重点领域,及时开展燃气规范安装和使用、电线套管和规范接线、现场动火作业检查和临时用电审批等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

三、关于加强全民旅游安全宣传引导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开展安全事故“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通过集中学习交流和视频宣传教育等形式,积极推动和引导旅游领域行业场所针对燃气泄漏事故、特大暴雨灾害、宿舍厂区消防火灾、旅游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警示学习通过血淋淋的伤亡教训、严肃的责任追究,为广大干部职工敲响安全警钟。二是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采取分行业分领域单独培训和行业场所综合集中培训相结合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增强文广旅体行业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近三年来A级旅游景区、乡镇街道文旅场所、文化场馆等领域培训和演练超过百场(次)。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借助“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契机,通过LED屏、横幅、流动宣传车、文艺活动、会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旅游专委成员单位、行业企业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强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旅游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文化旅游工作!

特此答复。

                                                                            

信息来源: 龙游县文广旅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