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5-158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11-06 | |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5-15812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5-11-06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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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意见配套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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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凤凰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强政策鼓励和业务指导,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国令第798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5年版)〉的通知》(衢经信发〔2025〕13号)
三、适用对象
全县企业
四、主要内容
(一)涉及修改的文件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114号)经修改后,内容如下:
1.获得沪深证券交易所或新三板市场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在我县上市挂牌企业或拟上市挂牌企业工作满一年的,给予 2 万元一次性奖励。
2.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参股的产业基金除外)投资的,每次按所募资金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二)涉及废止的文件
决定废止《〈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龙政发〔2022〕56号)。
五、注意事项
《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20〕114号)中涉及企业同一情形享受县内相关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
六、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60日后施行。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政策机关:龙游县金融服务中心
解读人:王俊涛
咨询电话:0570-7061639
信息来源:
龙游县金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