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5-1579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5〕28号 | 公开日期: | 2025-10-24 |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有效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5-15794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办发〔2025〕28号
- 发文日期:
2025-10-24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HLYD01—2025—0007
- 文件编号:
龙政办发〔2025〕28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龙游县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4 17:32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4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龙游县房屋征收重置价格、阁楼架空层面积计算标准、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装修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文件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涉及房屋征收重置价、附属物及装修等补偿标准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施行前实施评估的按原规定执行。
附件:1.龙游县房屋征收重置价格表
2.龙游县房屋征收阁楼、架空层面积计算标准
3.龙游县房屋征收附属物(构筑物)补偿标准
4.龙游县房屋征收装修补偿标准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龙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