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着力为财政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就我局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1.坚持党委领导,法治财政建设体制机制不断深化。
一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行政首长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调整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局)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具体工作事项,确保各项依法行政和普法经费足额保障到位。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将行政执法工作做实做细,形成“一把手”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相关业务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践行“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
二是强化内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一方面,深入推进新时代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抓好财政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对财政队伍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出新要求。将班子会会前学法固化为雷打不动的刚性制度,在重要节点专题普法、财政讲堂培训系统讲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活动中,更加突出对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行政、财税领域新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2024年,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读本,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另一方面,圆满完成法律知识测试和学法用法考试。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契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升财政执法水平和法律素养,建设法治财政新风貌;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参加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提前实现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两个百分百”。
三是健全机制体系,着力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财力紧平衡状态下管财理财用财急需必备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制定“2024年龙游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财政法治建设指导思想,从法治建设领导、财政管理职责、行政执法质效、公竞审查制度、财政法律风险、依法行政机制、法治宣传教育等七个方面细化财政法治建设具体措施,分解到各个科室,形成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工作布局。
2.深化联动协作,促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联通上下,推进公竞审查质效双提升。围绕起草科室与审核科室“双把关”、专业机构与法治力量“双支撑”、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双审查”、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督“双促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深度嵌入制定财政政策措施的关键控制环节,有效发挥其“预警、刹车、纠错”的功能。2024年,我局已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相关政策性文件4份。
二是主动作为,联动应对涉诉涉法案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公开答复、政采投诉和行政复议,确保案件处理得当、经得起检验。2024年,已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完成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处理9起,依法稳慎处置行政复议1件。
三是围绕“两量”,强化红头文件管理。一方面,围绕清理存量,对现行有效的涉企的历史存量文件进行起底式、拉网式清理。修订、废止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的历史存量文件2件,厘清核定财政现行有效涉企政策文件7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另一方面,围绕控制增量,着重从文件立项及议题计划进行源头把控,并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嵌入OA系统,在增量文件审核准入的关口就确立起重点看是否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是否会影响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及市场统一和预期的衡量判断标准,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由“一次审核”升级为“至少二审、必要三审”,将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向精准性、程序规范性、内容可行性和质效稳定性落到实处。
3.强化内外共治,推动财政行政执法监督见行见效。
一是主动谋划,全力对接部门制定2024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有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定,充分统筹部门力量,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成立检查小组,通过现场翻阅账册、查看制度建设情况等方式,重点围绕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代理记账、票据等方面,对17家机关事业单位和6家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深入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检查率66.67%。
二是精细入微,及时更新公开裁量基准清单。按照“一事一项”要求,在2023年公布的裁量基准清单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上级变更事项,逐项审核整理编制我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保障制定《龙游县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引用的法律法规依据准确、情形适当,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三是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始终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高质量完成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善内部合法性审查程序,2024年,完成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共计16件。
四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对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抓主抓重,围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扰企”、执法不作为、违法违规或不合理罚款等6个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成自评并报送报告,全力促进三年行动提质增效。
五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按规定程序送达,并告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及异议的处理途径,并将送达回证留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是缺少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公职人员,我局没有专门的公职律师从事相关涉法涉诉业务,依靠法律顾问较多;二是部分人员因业务工作多等因素,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业务的意识不强,难以适应财会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的新形势下,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的高要求;三是公平竞争审查能力不足,该项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需具备专业技能,需要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掌握。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为切实提高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我局下一步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方法,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和细化行政处执法工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备案,按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贯通协调,进一步壮大行政执法力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
龙游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