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公安局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9- 03 17: 5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对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向社会公布。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序号

点位名称

查处违法类别

1

320国道424KM+250M汀塘圩大桥路段

违反限速规定

2

320国道418KM+455M张严村路段

违反限速规定

3

320国道418KM+375M张严村路段

违反限速规定

4

319省道115KM+850M曹家路段

违反限速规定

5

友钦路人民医院西南侧路段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6

友钦路人民医院西北侧路段

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7

528国道4KM+560M杨家大桥北侧路段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机动车,未按规定通行的;

8

沿江公路6KM+300M红船头村路段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机动车,未按规定通行的;

9

江滨路与湖中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0

启明路与阜财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1

金星大道与国泰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12

开源路与龙飞路路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路口以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3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