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251010-018/2024-154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龙农字〔2024〕109号 公开日期: 2024-08-30
发布单位: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16:25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和《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衢农发〔2024〕8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加强耕地保护,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生产经营,做好防灾减灾,加强储备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保障措施,全力推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粮油大县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稳面积、稳产量、保产能、保供给,确保稳定4.97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县粮食播种面积30.27万亩、总产量2.4547亿斤,其中大豆播种面积2.91万亩、总产量0.0968亿斤;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1.69万亩、总产量0.3221亿斤,其中油菜播种面积11.3万亩、总产量0.3013亿斤;油茶新种林面积6240亩、低产林改造面积3260亩,茶油产能491吨;按期足额落实粮油储备规模,落实粮食作物种子23.6万斤、油菜种子0.4万斤、农药6吨、化肥1500吨。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耕地保护利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

1.强化耕地保护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夯实“人防+技防”耕地保护机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引导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引导结构调整,促单季改双季,提高粮食复种指数。丘陵地区和山区根据立地条件、产业基础,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因地制宜扩大旱粮和油料种植,鼓励林下间作套种旱粮。

2.着力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做好绿色农田建设项目。以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灌溉条件为重点,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旱排灌和防灾减灾能力。实施土壤健康行动,扩大绿肥种植和有机肥使用,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改善提升耕地地力和产出能力,稳步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3.严格治理耕地抛荒。切实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和恢复利用,防止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抛荒弃耕。分类推进抛荒耕地整治,鼓励乡镇(街道)、村集体统一收回、统一复耕、统一流转。复耕的抛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加强耕地抛荒约束,积极扩大冬闲田利用,实行绿色过冬。

(二)以高产创建为抓手,提升粮油生产能力

1.大力推广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坚持省工节本、绿色生态、高产高效,扩大推广应用粮油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到位率,降低损失率,提升生产效能。创新完善农作制度,推进稻经轮作、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综合种养等生态高效农业生产模式落地,稳步推广“稻豆+”等三熟制种植模式。充分利用中低产田、低洼田、冬闲田等地块潜力,鼓励打造“稻渔、稻菌、稻蔬、稻药”等“水稻+”模式示范基地,充分增加经营收益。加快推广节水抗旱品种种植、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推进节水增产增效。

2.大力实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综合集成,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项目实施,集中打造一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建成省级粮食千(百)亩示范片(方)10个以上,市、县两级百亩示范方20个以上,培育2个以上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扎实开展水稻、油菜高产攻关和竞赛,形成“专家+农技人员+生产主体”的高产协同攻关格局,进一步挖掘科技增产潜力。

3.大力推进机械化生产。积极推广粮油生产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深入开展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农机产品创新支持力度,有效破解水稻集中育供秧、水稻机插秧、旱粮油菜机械化作业等薄弱环节,重点支持开展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加快推进粮油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1%以上。

(三)强化种粮主体培育,推进规模生产经营

1.加强主体培育。大力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粮油生产主体,引导规模主体多种粮油、多产粮油、产好粮油。实施新生代培育行动,提供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鼓励“种二代”、返乡大学生、工商资本从事粮油生产,重点培育一批优秀新生代和粮油大户。

2.推进规模化种植。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土地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中集聚,全县粮食规模种植面积达到50%以上。规范连片土地集中流转,积极发挥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作用,着力推进提高粮油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种粮规模化率,有效降低种粮成本。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林地经营权规模化流转,推动油茶林地规模化生产经营。

3.推进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规模粮油经营主体立足生产,开展粮油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粮油生产附加值。鼓励大型用粮企业、骨干粮油加工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认定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基地,扩大水稻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面积、“水稻+”综合种养面积。落实产加销配套设施用地、用电和稻米加工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开展粮油加工和品牌创建。

4.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集中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植保服务组织等建设布局,加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力度,着力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深化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支持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机制,推进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集中育供秧、烘干加工、农资配送和农机维修等全产业链服务,争取种粮规模化率达40%以上。

(四)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控制减少因灾损失。

1.树立防灾减灾意识。积极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清醒认识防灾减灾抗灾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业灾害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严格遵守防灾减灾有关规定,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和机制建设,组建常态化应急服务队,构建农业防灾减灾长效机制。

2.持续推进病虫害监测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药减量控害为主线,扩大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规模,集成示范以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科学用药等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力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规范提质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7.1万亩以上。建设水稻统防统治整建制镇(乡镇、街道)1个;创建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药定额施用)技术示范推广基地2个、经济作物绿色防控示范方3个,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提质扩面,覆盖率达到57%以上。

(五)加强粮油储备管理,提升市场保供能力

1.提升粮油应急保障能力。全面落实省市下达的粮油储备任务,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政府储备粮中晚稻比例不低于40%。稳固粮食储备,储备任务2.55万吨,与上年相同。稳固农资应急储备,粮食种子、油菜种子、农药储备、化肥储备指标任务指标与上年基本持平。加强地区间粮食产销合作,建立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发挥市场优势,畅通粮源渠道,确保有效供给。

2.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实施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追溯、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六大提升行动”。加强粮食应急保障,加快推进应急保障基地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培育“好粮油”产品和优质粮油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涉农补贴政策,重点支持种粮农民。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早稻、单季稻、连作晚稻270元/亩(含县配套资金150元/亩)的直接补贴,给予旱粮作物(大小麦除外)、油菜200元/亩(含县配套资金80元/亩)的直接补贴;大小麦只享受省级120元/亩规模种粮补贴。全面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实施大小麦、玉米、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支持油茶生产保供,落实中央财政新增油茶规模化种植补贴政策,鼓励林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支持油茶林新种和改造,探索村集体收储林地、国资公司统一经营的现代化林业模式。突出多目标导向,建立政策补贴与产量形成、绿色生产、耕作模式、抛荒地整治、冬闲田综合利用、秸秆焚烧等相结合的正向激励和负面清单机制。

(二)落实收购和订单奖励政策。严格执行省定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县财政对按订单向县粮食收储公司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严格执行全省早稻订单政策,县内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统一早稻订单奖励,每百斤奖励30元。继续实行晚稻订单政策,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年水平;其中列入“五优联动”实施品种的粮食,实行优质优价收购,并给予订单奖励。晚稻订单优先向“五优联动”等优质品种、粮食生产功能区种粮农民倾斜。鼓励在完成粮食产量指标和订单粮源满足本县粮食储备轮换的基础上,实行带订单奖励余缺调剂,调剂数量较大且完成任务较好的,省级财政将给予奖励。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省财政对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把促进粮油生产保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政策措施,统筹抓好生产、储备、产销协作等各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发挥政策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充分调动种粮主体积极性。要压实责任,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确保任务指标到村、到户、到田。要重视农业防灾减灾,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农业农村、经信、财政、资规、供销、林水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抓好粮油生产保供工作。

(二)加强服务指导。落实领导包片指导粮食生产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双挂双联”(班子组团挂联服务区块,专家组团挂联服务企业和基地)活动,分区、分块指导粮食生产。要落实专线服务和在线服务机制,确保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与农技专家结对全覆盖,“一对一”挂钩联系、“手把手”答疑解难,进一步完善在线服务和专线服务机制,组织农技专家与种粮大户结对挂钩,开展精准服务。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广泛组织种粮农民培训,不断增强农民科技意识和种粮技能。

(三)加强考核评价。将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2024年县政府督查激励事项。强化粮油生产保供监测评价,加强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工作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乡镇、街道未完成粮油生产任务的,对其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粮食生产先进评选实行“一票否决”。

本文件明确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1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docx

附件2 2024年油料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docx

附件3 2024年油茶面积和产量任务指标.docx

附件4 2024年农资应急储备任务指标.docx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龙游县财政局         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龙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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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