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8-21 09:41 浏览次数:
机构全称: 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简称: 县综合执法局
机构职能:

名 称: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职责

公开电话:0570-7982900

监督电话:0570-7012818

单位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98号

邮政编码:324400

电子邮箱:402504061@qq.com

机构简介: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15年6月。局下设办公室、政治处、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指导科4个内设机构,大队下设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业务协调科、信访督查科3个内设机构,设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直属三中队3个直属机构,设龙洲执法中队、东华执法中队、湖镇执法中队、溪口执法中队、小南海执法中队、塔石执法中队6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保障中心。

工作职责: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内务和日常事务。负责综合性文稿、重要文件起草和工作制度、工作计划拟定。组织指导全局新闻、宣传、信息工作,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协调开展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保卫和有关会议组织。牵头组织协调上级对本部门的考核、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负责内外联络接待工作,协助后勤保障服务。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案件、灾害事故等。

(二)政治处(挂培训中心牌子)。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机构编制、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以及日常考勤工作。负责出国(境)任务审查报批工作。制定、实施全局执法人员的教育发展规划,做好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局属中队规范化建设、“枫桥式”执法中队创建工作。协助局党委做好干部队伍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案审中心牌子)。承担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权责清单调整、普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听证、法律法规宣传、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范性文件审核、执法证件和文书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负责局职能范围内的执法指导协调、政策研究、执法业务考核、业务培训、案件法制审核、案件评查、案件指定办理、错案纠正、案件执行、案卷管理指导、网上办案等工作。指导审核局属中队、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请的重大案件,指导局属中队执法规范化法制建设工作。协助建立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协助开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秘书科。承担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协调制定并牵头实施全县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年度重点行政执法事项,研究分析行政执法动态并提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议。负责牵头厘清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间职责边界。负责牵头建立全县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通、案件移送、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全县行政执法争议。牵头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行政执法工作业务交流,及时了解、汇总基层执法工作情况。负责抓好基层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协调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综合查一次”多跨领域联合执法。

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城管执法指导科。承担全县城市运行和执法监管领域数字化改革政策理论研究、方案谋划和政策制订。牵头重大活动市容秩序保障、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各类创建、巩固活动的相关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县城管委的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跟踪、指导、协调、督办县城管委会议议定事项。负责组织实施对各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统筹、指导和协调城市管理专项行动。负责筹备县城管委相关会议,起草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牵头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交流考察、宣传调研、教育培训等。负责对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

(二)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数字化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数字化项目和数字化中队建设。承担全县执法力量指挥调配、联合执法活动、线上信息共享、线上案件移送的行政辅助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运行中心建设运行。负责“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指挥平台、数字城市指挥中心等运行平台、数据库及应用场景建设、运行、维护与数据打通工作。负责数字化执法中的技术维护工作。负责制定数字化执法的各项制度与机制。负责职能范围内防汛防台和应急联动工作。协助举报、投诉、信访件办理等工作。

(三)业务协调科。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业务指导协调。负责全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开展社区和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非法加油站点集中整治、生活垃圾分类、节水型城市、美丽城镇、渣土管理、扫黄打非、扫黑除恶、疫情防控、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工作。指导局服务窗口业务工作。

(四)信访督查科。负责重点工作、媒体反映问题、省市督考督办事项和领导交办等工作的跟踪督查,组织协调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对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担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组织、指导执法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和辅导工作。组织开展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督察,对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负责举报、投诉、信访件办理和平安维稳等工作。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3个直属机构:

(一)直属一中队。负责承接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等领域的专业执法办案。

(二)直属二中队。负责承接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领域的专业执法办案。

(三)直属三中队。负责承接生态环境、水利、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专业执法办案。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7个派出机构:龙洲执法中队、东华执法中队、湖镇执法中队、溪口执法中队、小南海执法中队、塔石执法中队、模环执法中队。




机构地址: 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龙翔路398号
联系方式: 0570-7019686
机构负责人: 佘律星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夏令时)2:00-5:30(冬令时)
信息来源: 县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