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龙游县2024年度“产业共富贷”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县(市、区)开展“产业共富贷”专属融资服务试点及贷款贴息引导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20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完善“产业共富贷”专属融资服务机制助力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的通知》(浙金发〔2024〕51 号)精神,制定2024年度“产业共富贷”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
1.列入龙游县和钱塘区《2024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实施计划》的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含“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和结对联合体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
2.列入龙游县和钱塘区《2023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实施计划》且已享受过贴息政策的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含“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和结对联合体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
3.以上项目均需列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并按月上报投资出数。
二、贴息范围、标准及期限
(一)“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
1.贴息范围。适用于在本县各银行机构2024年度新增贷款或2023年度已享受过贴息政策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贷款,明确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10个基点(即 LPR5Y-0.1%),优先支持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上下浮40个基点(即 LPR5Y-0.4%)及以上项目。
2.贴息标准。“产业促共富”重点项目实行全额贴息政策,但不得高于贷款利率或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40个基点(即LPR5Y-0.4%)。项目建设单位仅在龙游县设有法人主体的,贷款贴息资金由龙游县全额兑付至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在龙游县和钱塘区均设有法人主体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由龙游县和钱塘区共同审核及确定分配机制。
3.贴息金额。贴息计算时间为贷款发放日,贴息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当年度对应贷款天数/360*贴息标准。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
1.贴息范围。适用于在本县各银行机构2024年度新增贷款或2023年度已享受过贴息政策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贷款,明确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金融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贷款利率不得高于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贴息标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标杆)项目按照2%的基础标准进行差额贴息,属于当年度省制造业重大项目的可在此基础上再上浮0.5个百分点支持,但不得高于贷款利率或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浮40个基点(即LPR5Y-0.4%)。
3.贴息金额。贴息计算时间为贷款发放日,贴息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当年度对应贷款天数/360*贴息标准。为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助力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截止2024年三季度,单个企业当年入库投资未满5000万元,全年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当年入库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全年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入库投资达到8000万元及以上,全年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当年入库投资达到12000万元及以上,全年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金申报和审核
贴息资金原则上实行先付后贴、按季兑付,符合贴息补助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县经信局提交贴息申请材料;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发挥绩效作用,第四季度贷款贴息可采用承诺预拨制方式进行贴补,贴息材料需于次年1月底(按月结息项目)或者3月底(按季结息项目)之前提交完整补充材料,县经信局将根据实际利息支付情况进行清算,若超出相应贴息金额企业须退回相应贴息金额或在次年贴息金额中抵减。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息申请表(见附件)、项目备案表、工商营业执照、银行盖章的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票、购销合同、放贷凭证、支付凭证、利息清单、利率调整材料等) 、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贷款贴息资金经县经信局审核后,直接兑付企业。
四、其他事项
1.本年度贴息资金从2024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中切割分配,安排不高于73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项目贷款贴息补助。采用竞争性分配原则,贴息资金先到先得,如申报周期内贴息总金额超出可分配资金时,各项目实际贴息金额同比例降低。单个项目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2023-2025年)”实施期一致。
2.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地方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项目发放贷款的监督管理。县经信局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资金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查处。
附件1.2024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项目贷款贴息申请表.doc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龙游监管支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