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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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无法收回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应当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收回,一经公告即视为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330825107559 | 龙游龙洲街道龙鲜生超市 | 余龙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飞云路92、94、96、98号 |
龙游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7月9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