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监管办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168号议案答复的函
邵剑仙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小额工程招投标等管理的建议》已转至监管办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小额工程项目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小额工程的交易环节和建设质量成效,事关建筑业企业的发展,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16年以来,我县试行小额工程交易制度至今已有8年,小额工程交易市场已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取消地域限制后大量外地企业涌入本地建筑业市场,市场
竞争更加激烈,再加上监管不到位,转包、挂靠现象依然存在。为整治小额工程招投标乱象,县监管办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小额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一、推行小额工程评定分离制度。参考法定招标规模以上工程的“评定分离”模式,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发包时,也推行“评定分离”。小额工程发包会议召开时,对招标代理随机抽出的5家候选公司,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企业信誉、价格因素等定标要素,择优选择其中一家公司中标。在目前全国统一大市场、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等大环境要求下,推行小额工程“评定分离”制度有利于本地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地方的建筑业产值、税收的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小额工程项目的标后监管。一是要求定期开展项目巡查。乡镇(街道)监管办要加强村级小型工程的监管,发现村级工程建设中违法转包、分包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监管办每年要随机选取工程项目开展检查,随机检查工程必须达到行政村全覆盖、工程类型全覆盖。县监管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巡查和抽查,指导乡镇(街道)监管办开展业务。二是实行影像考勤制度。要求10万以上的村级工程项目经理每月到岗22天,考勤地点设置在各乡镇(街道),考
勤设备为统一数据制式型号产品,采用GPS和3G定位,并设有电子围栏。通过实行打卡考勤,进一步遏制证书挂靠、人证分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等失信乱象。
三、建立小额工程项目负责人公示制度。从今年4月开始,我办建议招标代理在发布小额工程发包公告时,添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要求。招标代理在召开发包会议时,如核查发现承包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则取消承包资格。此外,在项目承包候选人公示时,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也一并公示,如果在公示期间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则取消该公司的承包候选人资格。公示制度的建立,打击了借用外地企业资质参与小额工程投标的乱象,使得同一建造师在多个项目同时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大幅减少。从五月份开始,一个小额工程有超过三百家公司参与竞标的现象也大幅减少,进而为建筑企业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建立履约评价机制。针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构建评价管理机制,由业主针对合同履约情况予以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合同成本、安全保障、变更管理等方面。业主对评价结果进行实时分析,对履约情况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该评价机制不但能够成为业主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效手段,增
强施工、监理企业的诚信履约意识,而且该评价结果还可以作为后续其他项目招标选择合适施工、监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对小额工程市场的管理。为打击“皮包公司”投标乱象,我县参照丽水招标模式,要求投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参保人员不少于50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厅、水利厅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的证明。通过以上措施,将众多“皮包公司”排除出我县招投标活动,为正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经办人:符学维 , 电话:13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