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监管办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47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07- 05 08: 56 浏览次数:

李海银代表:

您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村级工程招标后的后续监督与管理的建议》已转至监管办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村级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向来是发现线索容易但存在调查取证难、案件查处难的问题,是村级工程建设领域整治的顽疾。针对村级工程中的乱象,我办联合县纪委监委领衔破题、跟进监督,加强整治,村级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加强标后履约监管队伍建设

村级工程建设普遍存在标后监管人员较少,常态化监管较弱的现象,我办通过要求各乡镇(街道)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合理调配人员,充实专业力量,同时加大力度培养专业人才,建立定岗锻炼机制,鼓励开展专业人才交流学习,打造专业队伍,全面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监管合力,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工作更强有力的落实。

二、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1.进一步明确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村级工程发包要严格按照《衢州市镇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衢监管办发﹝2023﹞24号)《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发包办法》(龙监管办﹝2023﹞5号)和《关于村级微型工程管理和物资、服务采购的若干规定(试行)》(龙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2019﹞1号)等文件规定开展。

2.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责任。村两委作为工程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选定一名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所在村某一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同时设立村工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对相应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监督小组由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等3-5人组成,村监会主任任组长。工程建设监督小组对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时,每次监督人数不得少于3人,每天施工现场监督次数不少于3次,并做好监督记录。监督小组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分包、工程变更、质量安全、项目相关的物资采购、工期进度、投资控制及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用心收集群众相关意见,重要问题及时反馈村两委。对工程和物资采购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

3.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标后监管。一是要求定期开展项目巡查。乡镇(街道)监管办要加强村级小型工程的监管,发现村级工程建设中违法转包、分包的问题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监管办每年要随机选取工程项目开展检查,随机检查工程必须达到行政村全覆盖、工程类型全覆盖。县监管办会同相关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巡查和抽查,指导乡镇(街道)监管办开展业务。二是实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影像考勤。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限制违法转包、分包行为,把乡镇(街道)施工单项中标价10万元人民币以上--400人民币(不含400万元),工期在30日历天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列入考勤范围,考勤对象主要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相应监理单位监理员。通过考勤进一步遏制证书挂靠、人证分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等失信乱象。三是推行“数监智管”模式,使监管过程实时化、精准化。建立镇村工程项目数字化管理平台,把立项决策、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环节解析考量,归集项目基本信息、实施进度、监管履职、工程款结算、项目评价等数据,实现项目运行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数字平台的建立,打破了多个部门间的数据壁垒,通过与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数据融合,分析碰撞、线索研判,发现分包转包、随意变更、超额支付等问题,并及时向职能部门发送预警信息,确保全时段管住资金、管住质量、管住第三方、管住干部,变被动、滞后监管为能动、超前监管。

4.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村级工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高、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村工程项目、建筑材料价格明显虚高以及村级工程应招标未招标、增量手续不规范、化整为零拆分项目等突出问题,由乡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对该村主要领导和村级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启动问责程序;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查处。

三、形成监督管理聚合力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公安、监管办、相关主管部门常态化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不断加强村级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工程转包、买标卖标、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2023年,我县积极开展镇村工程项目建设乱象整治工作,共梳理排查涉嫌转包线索428个提交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核查,记录不良行为企业11家,通报处罚存在项目经理“挂证”行为企业17家,处理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失职14人,处理项目档案管理失职2人,整治力度和成效处于全市前列。通过整治活动,镇村工程资质挂靠、不诚信履约等行为明显收敛,项目建设氛围更加深厚。

感谢您对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经办人:王昆,电话:158******01)

信息来源: 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