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司法局关于龙游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07- 04 16: 11 浏览次数:

马健委员:

您在龙游县十一届政协三次会议上提出的124号提案《关于加强刑释人员帮扶安置工作建议》收悉。作为提案主办单位,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走访座谈,结合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刑释解矫人员如何重新融入社会、减少重新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刑释解矫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是平安中国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龙游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创新安置帮教管理长效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关爱、整合各方资源,扎实有效推行安置帮教工作。对于仍存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切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衔接工作

加强信息核查,完善衔接工作。严格安置帮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利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监狱和看守所来电来信,做好“平台核查、社区比对、亲属确认”等信息一致的衔接工作,并通过信息核查努力消除“三假”“三无”情况,确保核查率和回归衔接的准确性,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安置帮教人员到所报到时,即开展首次谈话,并与刑满释放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按时将安置帮教走访工作准确记录在档。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实时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提升安置帮教质效。

二、切实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帮扶救助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作用。开展临时救助,发挥救急难作用。对于刑满释放原因暂时无法就业导致生活困难的,给予一定金额的临时救助。对于其家庭成员生病或遭遇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开展生活救助,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对于无劳动能力,收入、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按相关程序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履行义务人员的“三无”对象,按照相关程序纳入特困供养范围。

二是做好刑释解矫人员就业保障。发挥政策兜底功能。对刑释人员就业意向、技能掌握、培训情况等进行摸排,及时掌握其就业动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安置等工作,对已掌握一定技术、有就业意愿的刑释人员,及时对接用人单位,推荐就业岗位;对就业困难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刑释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社保政策。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政策,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制定专人方案确保帮扶到位。依据安置帮教对象不同的犯罪类型、犯罪起因、性格特点、家庭状况等问题,落实好帮教措施。主动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帮教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公益服务,以暖心行动帮助刑释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更好融入社会。

三、切实做好舆论宣传社会参与工作

一是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培育能够承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服务的对口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组织,进一步规范社会力量介入安置帮教工作的监管机制,提高相关组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广泛发动社会热心人士,吸引具有法律、教师、心理等专业资质的志愿者。汇集专业性社会资源,鼓励社会组织运用其专业优势参与刑释解矫人员调查评估、走访谈话、需求分析等事务,提供心理矫治、就业接纳、技能培训、社会融入等服务,减少重新犯罪风险因素,阻断重新犯罪诱因。积极动员村(居)委会、社区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手等参与刑释解矫人员结对帮教,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及律师协会、企业家协会等组织的沟通,建立刑释解矫人员的社会支持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是提高回归过程中家庭的参与度。鼓励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过程,尽可能充分关心、尊重和理解刑释解矫人员,不冷落、不歧视,营造亲情和睦的家庭氛围,对其良好的言行及时给予赞扬,发现不良行为或违法违规征兆时及时批评指正,鼓励、激发刑释解矫人员重新做人的信心。对家庭关系缺失或家庭关系紧张的,引入社会化专业力量,帮助修复家庭关系,积极引入法律服务和就业支持等社会资源,为家庭接纳刑释解矫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为刑释解矫人员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

三是加强正面宣传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认识到社会各界为实现刑释解矫人员再社会化所做的工作及其效果,对刑释解矫人员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和积极案例进行宣传,同时要引导社会舆论,鼓励各方互动,改变脸谱式描述,逐步转变人们对刑释解矫人员的负面刻板印象,提升公众对安置帮教制度的认可度,为安置帮教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刑释解矫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为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感谢您对龙游县司法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治龙游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5日

(经办人:赖振邦,联系电话:136******53)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