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司法局关于对龙游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07- 04 16: 10 浏览次数:

余建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非警务警情联动协同处置农村宅基地疑难纠纷的建议》的提案已转至龙游县司法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建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宅基地纠纷联动处置机制是一项长效机制,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和协作,通过明确分工、法治宣传、调解化解、联动处置等方式,有效地处理宅基地纠纷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管理职责分工

农村建房管理改革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衔接好宅基地相关工作,在共同解决宅基地疑难纠纷时做到权责清晰,责任明确,程序规范有序。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龙游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23〕75号)明确了农村建房管理相关职责分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村住房利用等有关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住房规划管理、不动产登记等有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住房设计和建设指导、农村住房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和建筑风貌引导等有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规划编制和村民建房具体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负责农村住房建设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加强村民法治宣传

县司法局与县民政局共同下文龙民〔2023〕7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修行村规民约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乡镇指导村(社)开展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推动村级民主管理,推动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加强基层治理,深入促进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精神动力。

村民委员会可以将乡村风貌、宅基地管理、建设农村住房纠纷化解等内容和规范,提交村民会议通过后,纳入村规民约。村应成立农村建房领导小组,成员由村两委、网格员、村党员代表等组成,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社长担任组长,对本村村民建房管理负总责;村建房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本村辖区内建房全过程巡查、监管,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同时,围绕法治建设护航共同富裕目标,通过分岗联动、矩阵联动、服务联动“三联动”推进“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培优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截至目前,全县已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849人,累计培训近万余人次。充分利用“一村一法律顾问”品牌资源,调用基层法治乡村知行讲堂、共享法庭、派出所等阵地资源,活用“龙游县民法典进农村”法治宣讲团等宣讲资源,优先培养和提高基层“法律明白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通过“法律明白人”以点带面带动基层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着力多元化解矛盾

坚持调解为先。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坚持分类处置。对摸底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对一般性民间纠纷,由乡镇、村级组织化解。对可能激化的矛盾和涉众型纠纷,由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对重大社会矛盾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需上级部门解决的,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坚持综合施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有效整合信访、综治、民政、司法和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处理、纠纷仲裁等手段,把解决纠纷与推动乡村治理、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结合起来,采取挂牌督办、领导包案等方式,切实解决上访老案和重大矛盾纠纷,做到标本兼治。

四、联动非警务警情处置机制

健全非警务警情流转机制。公安局110接警指挥中心接到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警情时,均已建立五类纠纷(邻里、情感、土地、劳资、医疗)联动处置机制,即调度辖区派出所处警,同时调度各村(社)干部或者网格员到现场参与处置,能够现场处置的现场处置,对不能现场处置的警情,各派出所按照信息共享机制,将警情信息推送属地乡镇(街道)、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和人员接到信息推送后会迅速响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协同调解工作。

健全高效协同化解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级社会治理中心的建设和规范运行,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同时,为确保调解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已建立相应监督考核机制,包括对调解工作的定期评估、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以及对调解结果的跟踪和反馈等。期间,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健全事后跟踪回访评估机制。加强处置工作的常态评估,重点关注分流处置后又重新回流的非警务警情,及时开展复盘、查漏补缺。特别是对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既要及时解决面上问题,更要着力破解根子问题。

五、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强化农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加强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业务指导培训,推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设,为防范和化解农村宅基地疑难纠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龙游县司法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治龙游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司法局

2024年5月14日

(经办人:赖振邦,联系电话:136******53)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