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领2024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级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 07- 22 10: 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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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知识产权(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因素、特定领域保护因素)专项资金省级补助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类别

(一)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因素

2023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标记为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

(二)特定领域保护因素

地理标志产品或集体、证明商标核准开放专用标志达到5件以上的管理机构或注册人。

二、申请材料

1.龙游县市监局财政补助或奖励(省)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收款收据(抬头: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特定领域保护因素的还需提供授权企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PDF版)5件以上。

三、其他事项

2024年7月22日—7月25日,各相关单位按申报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至龙游县鹏程路1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企服中心知识产权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知识产权保护科 黄晓晨(18367016822,536822)

雷晔芸(13515709441,589441)

企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窗口 李慧芳(13575679348,679348 )

附件:龙游县市监局财政补助或奖励(省)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龙游县市监局财政补助或奖励(省)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财政补助或奖励项目类别


项目认定或

批准文件

浙财行[2023]64号、浙市监财[2023]16号

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元,计(大写)

企业承诺

本企业依政策规定申请财政奖励,承诺对申请表填列内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开户行及账号


科室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财务领导

审批意见


局长

审批意见


班子会

讨论意见

年       月      日班子会讨论通过。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