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林业水利局关于对龙游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12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尹超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油茶种植核心示范区道路改进拓宽的建议》已转至我局主办,协同会办的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交通运输局。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将石佛乡上溪村打造成为衢州市国土绿化油茶种植核心示范区,代表们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需将上溪自然村至陈大坞自然村硬化400米左右的道路进行拓宽;二是对石佛乡上溪村管辖下的陈大坞自然村进行改道,预计需要新建500米左右的林区道路。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主会办单位均高度重视,专门进行调查分析。针对第一条建议:“需将上溪自然村至陈大坞自然村硬化400米左右的道路进行拓宽”。根据前期的现场踏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交通运输局明确表示,该道路两旁均为永久基本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特殊保护,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议结合佛乡水库“抬田造地”工程,统一按农村道路规划设计,并纳入全域项目,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耕地占补后,统筹推进项目建设。鉴于目前道路部分路段有破损情况,县交通运输局表示将会在今年安排维修。
针对第二条建议:“对石佛乡上溪村管辖下的陈大坞自然村进行改道,预计需要新建500米左右的林区道路”。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2021年开始林道提高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从原来补助2.5万元/公里,增加到补助5万元/公里。但由于受大环境及省、市、县财政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县林道补助资金预算暂无计划。县林业水利局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申报立项审批制,对符合林道建设要求的办理林地审批相关手续,使林道建设合法化。今后我们将积极与省市林业部门沟通对接,努力争取林道建设资金。对于代表们所提出的林道建设要求,在林区道路申报材料都合规的前提下,我局将会合理安排,及时做好林地审批手续。
感谢您对我县林区道路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林业发展相关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林业水利局
2024年6月19日
(经办人:何小翠,联系电话:0570-701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