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发布时间:2024-06-04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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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鑫众安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德海)
我局依法立案调查你单位拖欠龙游北10kv配电所及其他基站部分房建模板、脚手架工程项目民工工资一案。现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龙人社监令字〔2024〕076号),因你单位无人签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指令书。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日内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龙人社监询字〔2024〕047号)内容。
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请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签收该法律文书,逾期未到场签收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龙游县太平西路121号
联系人:王尔斌 樊哲刊 联系电话:0570-7019712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