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三位一体”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发布时间: 2024- 06- 03 08: 59 浏览次数:

近年来,龙游县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根据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统计,龙游县2023年度共上传签订合同275份,其中19份为政府购买,256份为企业自购,目前已初见成效。

一是规范局第三方服务机构选用程序。为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切实防住了小微权力廉政风险,规范我局在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业务培训等专项行动方面第三方服务选用工作,我局制定并印发《应急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选用办法》,规定局各科室因业务需要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项目,需经过党委会“三重一大”决定;通过需求发布、报名、资质审核后,采取摇号方式随机确定服务机构,确定后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并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工作完成后,我局针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或评估,形成验收结果,并依据合同规定支付费用。选用办法出台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综合协调科、危化科共通过摇号方式5次选用机构7家,涉及金额30.04万元,截至目前,所有项目已完成验收。

二是严格开展社会化服务专项整治。根据《衢州市安委办关于严厉整治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突出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对在龙注册的三家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基本条件进行台账资料核查和现场实地检查,并对在龙服务的四家机构的21个服务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共发现问题2个,下达执法文书1份,经复查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另外,我局对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中机构提交的一般隐患检查记录进行抽查、重大隐患检查记录进行逐条检查,对发现隐患内容描述错误、问题质量不高或未及时复查整改等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并要求及时修正。同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所购买的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检查机构是否落实回避制度、服务工作质量和机构管理情况等。

三是推动规范第三方服务市场秩序。局监管人员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或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开透明”要求,始终保持不强制、不推荐、不指定的原则,建议企业可通过咨询同行企业或者通过“衢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中“社会化服务”专栏自主选择所需的安全专家,鼓励企业在选择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时候多比较、多咨询。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