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一)
发布时间:
2024-
0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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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企业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
2023年11月8日,龙游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衢州某家居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建立粉尘清扫制度等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上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七条第五项:“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粉尘清理和处置;”的规定。
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二)项“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的;”的规定,龙游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刘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