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5- 09 10: 47 浏览次数: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计划于2024年5月至8月期间在衢江水域龙游段、灵山江水域及龙南山区小流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区域:

衢江水域龙游段、灵山江水域。  

二、放流鱼种:

鲢、鳙、草鱼等品种

三、放流数量及规格:

夏花1500万尾以上,鱼种20000斤以上

苗种规格:夏花全长5CM以上、鱼种10CM以上。

四、限制捕捞措施:放流后15天内,在放流位置1KM范围内限制除垂钓之外的捕捞作业。

对在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县渔政管理工作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

龙游县农业事务管理中心:0570-7566700

特此通告。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