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5-
09
10: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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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农业农村局计划于2024年5月至8月期间在衢江水域龙游段、灵山江水域及龙南山区小流域实施增殖放流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放流区域:
衢江水域龙游段、灵山江水域。
二、放流鱼种:
鲢、鳙、草鱼等品种
三、放流数量及规格:
夏花1500万尾以上,鱼种20000斤以上
苗种规格:夏花全长5CM以上、鱼种10CM以上。
四、限制捕捞措施:放流后15天内,在放流位置1KM范围内限制除垂钓之外的捕捞作业。
对在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违法人员将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县渔政管理工作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
龙游县农业事务管理中心:0570-7566700
特此通告。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9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