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调整2024年第一批部分省级生态环境环保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掌握全县生态缓冲带底数,分析衢江龙游段现状、存在问题并提出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入河排污口、农业面源等监测能力,积极争创四星无废城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8号)文件精神,对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2024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详见附表1)。
因2024年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的“龙游县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剩余资金20万元,对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调整用于其他项目(详见附表2)。
本次分配方案共包含6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37万元,其中:县级财政预算安排40万元,省补资金安排97万元。本次安排的省补资金97万元中,安排2024年第二批省补资金77万元,调整2024年第一批省补资金20万元。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5日-2024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570-7026036
联系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405办公室
附件:
1.2024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一批部分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调整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2024年5月25日
附表1
2024年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
填报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龙游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项目建设年限 | 资金总额 | 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 省级专项资金安排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技术服务项目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委托技术单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筛查,并就是否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开展初步核查,提出是否启动损害索赔意见,同时配合做好损害调查、磋商、生态修复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该技术服务项目中包含一台无人机,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调查) | 2024年 | 14 | / | 14 | |
2 | 生态缓冲带划定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 | 2024年 | 40 | 16 | 24 | |
3 | 入河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根据上级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安装4套电导率自动监测设备 | 2024年 | 8 | 4 | 4 | |
4 | 衢江龙游段“一河一策”报告编制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根据上级要求在衢江龙游段编制“一河一策”报告 | 2024年 | 5 | / | 5 | |
5 | 农业面源试点监测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监测区水质、土壤监测,卫星遥感地面验证,地块调查等 | 2024年 | 50 | 20 | 30 | |
合计 | / | 117 | 40 | 77 |
附表2
2024年第一批部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调整表
填报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龙游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
序号 | 实施单位 | 原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年限 | 总投资 | 自筹资金 | 原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万元) | 调减金额 | 调整至项目名称 | 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 省级专项资金安排 | 项目进度(前期/在建/完工) | ||
合计 | 已安排省级资金 | 本次调整省级资金 | |||||||||||
1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 龙游县“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 1年 | 80 | / | 60 | 20 | 无废城 市创建工作,包括“无废街区等无废细 胞创建 | / | 20 | / | 20 | 在建 |
合计 | / | / | 80 | / | 60 | 20 | / | / | 20 | / | 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