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01/2024-1526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龙政征预公告〔2024〕34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22 |
发布单位: | 县府办 | 有效性: |
- 信息索引号:
01251010-001/2024-1526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龙政征预公告〔2024〕34号
- 发文日期:
2024-05-22
- 发布单位:
县府办
- 有效性:
- 统一编号:
- 文件编号:
龙政征预公告〔2024〕34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528国道龙游十里铺至上圩头段改建工程(三改工程)项目建设主体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经龙游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东华街道上圩头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545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用地红线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龙游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东华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办理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行为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
龙游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7日
(联系电话:0570—7032375)
附件
用地红线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