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溪口镇美丽村镇建设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龙审公告﹝2024﹞5号
(2024年4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和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龙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9月10日,对龙游县溪口镇美丽村镇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一)美丽村镇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至2022年,县财政已拨付溪口镇美丽村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共计20025.29万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财务收支管理、预算管理、账户核算工作基本规范;各项支出基本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列支;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基本合规;大部分项目工程款拨付、扣留基本符合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但也存在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等问题。
(二)美丽村镇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建设项目均纳入计划管理;工程基本能够按时开工;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价格变更等签证程序基本履行到位。但也存在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变更签证及隐蔽工程验收不到位、施工质量管理不到位、建设超工期、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等问题。
(三)按时美丽村镇建设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县风貌办、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溪口镇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美丽村镇建设项目建设进度推进缓慢,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二)工程许可证办理不到位,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三)专业分包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
(四)进场材料验收管理不到位。
(五)合同签订不规范。
(六)对运维单位监管不力,合同履行不到位。
(七)部分项目隐蔽工程验收不规范。
(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
(九)部分项目变更管理不规范。
(十)部分项目竣工结算不及时。
(十一)部分工程缺乏影像资料,实际工程量无法核实。
(十二)部分工程成品保护和后期维护不到位。
(十三)部分工程施工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标准要求,存在较多质量问题。
(十四)部分工程未验收已投入使用。
(十五)村级微型项目公示不到位。
(十六)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现均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