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选农机免费实地检验服务第三方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检验方式,推进农机安全作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度)的通知(浙财预〔2023〕21号)文件精神,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征选4家企业承担农机免费实地检验第三方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检验行动,确保农业机械安全作业,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绩效目标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向社会组织转移,在全县范围实行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农用无人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加强农机监管源头管理,扩大农机安全检验范围,消除农机生产的安全隐患,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
三、服务标准
(1)涉及机种: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烘干机、农用无人机。
(2)资金参考: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检验农业机械数量给予第三方服务单位一定的服务费,最高不超过: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每台 140 (自走式履带旋耕机视为履带拖拉机管理),插秧机每台80元(开沟或撒肥作业的每台60元),烘干机每台120元,农用无人机每台60元。服务费包含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实地免费检验工作中必要的反光条张贴、警示标识用品赠送以及喷漆等,其中检验合格标志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按23年存量计算,全县在册农田拖拉机212、联合收割机69台,在用自走式履带旋耕机30台、插秧机350台、烘干机342台、无人机100台,预计24年11万元左右。
四、服务方式
(1)服务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网上公开征选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3-4家,并对社会公示。其中承担对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开展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工作的服务单位2家;承担对插秧机和烘干机开展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工作的服务单位1家;承担对农用无人机开展实地免费检验服务第三方工作的服务单位1家,有效期三年。
(2)时间与要求。第三方服务单位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铺开,每年11月份底前完成检验,并发放检验合格证。其中在册的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率必需到达100%,同步实施农机“亮尾工程”,张贴反光标识。
(3)服务地点。设立检验点和上门入户检验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把关。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按照规定的检验周期开展检验工作。对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机具所有人及时排除,同时做好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指导及新式机具的推广,有效防控农机事故发生。结合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时季节,针对不同农业机械的特点,采取灵活方式实施实地安全检验,按照统一规定的检验表格规范填写,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检验情况定期向县农机化发展中心汇报。对于在册的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发现已私下转卖、长期闲置停用、报废解体等非正常使用情形的,说服机主申请注销登记;对于使用燃煤热风炉作为热源的烘干机,宣传2025年底燃煤热风炉禁用政策,帮助其做好老旧烘干机和燃炉报废补偿工作。
六、资质要求
(1)第三方服务单位应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农用机械服务”或“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相关事项。
(2)至少配备具有两名以上的农机(机械)修理工或相关类型农业机械的至少一个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证书。
(3)并对龙游县内农机具分布较为了解,能自行前往。
七、资金拨付
第三方免费实地检验工作完成后,各服务单位需将当年免费实地检验农业机械登记汇总表、检验表工作情况按要求整理成台账,报由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核查无误后给予拨付服务费。
八、申报程序
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3月19日前将下列申请材料以及相关附件报送至龙游县农机化发展中心(龙洲街道龙翔路253号农机大楼3楼)。
1.《龙游县农机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单位申请表》(其中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烘干机、农用无人机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单位不能重复申报,同时此项报价作为双方合同签订的中标价格,确定后不得更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农机(机械)修理工证件或相关类型农业机械的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证书复印件。
九、确定方式
截止到申报日期,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烘干机、农用无人机实地免费检验单项第三方服务单位没有企业申报的,则取消单项征选;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第三方服务单位不超过2家申报的,插秧机和烘干机以及农用无人机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单位不超过1家申报的,经资质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确认为第三方服务单位;农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第三方服务单位有2家以上申报的,插秧机和烘干机以及农用无人机实地免费检验第三方服务单位有1家以上申报的,按农机(机械)修理工或相关类型农业机械的生产厂家认定的售后服务证书数量以及企业报价情况组织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为第三方服务单位。确定为第三方服务单位的企业在龙游县政府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龙游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合同,然后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