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科技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龙游县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4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龙游县科技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收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长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对巡察整改重点工作、重要环节,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认真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科室及时限要求,做到巡察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二是强化督促调度,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4月19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就责任分工、措施制定、整改落实等相关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实时调度,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5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研究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每周工作例会上,局长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布置整改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要求。班子成员根据牵头内容抓好整改工作,各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促整改的工作局面。三是深化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质效。局党组安排办公室人员专门从事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紧盯整改目标、整改时限,通过制定整改事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针对巡察整改组织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学习、财务制度学习等。局党组紧盯整改进度,关心整改难点,集体分析研究难以解决的问题,有效地、有条理地推进本局整改工作的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 4人;新制定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480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确实存在一定差距。5月2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并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创新重点工作落实。局班子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讨论近期重点工作(工作冲突除外)。6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等。6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
(二)结合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市委十个“桥头堡”建设要求,在全面走访、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我县推进创新深化、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建成高水平创新城市的相关文件,《关于强力推进创新深化+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努力建成高水平创新城市的实施方案》(龙委发〔2023〕11号)《龙游县关于进一步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加快建成高水平创新城市的若干意见》(龙委发〔2023〕12号)。
(三)6月5日,龙游县创新深化工作推进会暨科技体制改革试点部署会召开,这是近十年来龙游县召开的规模最大的科技创新大会,此次大会将科技工作进一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广泛汇聚起高效协同大抓落实的强大合力,深入推进我县科技体制改革攻坚试点,加快建成高水平创新城市,跑出创新深化加速度。
二、关于“科研经费使用不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月2日,下发《龙游县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通知》(龙科〔2023〕11号),经相关部门审核,2021年共涉及浙江龙游新西帝电子有限公司等81家公司基本符合。经过询价,最终确定浙江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第三方审计单位,现处第三方审计阶段。
(二)为全面提升企业研发费用覆盖率,进一步挖掘企业研发费用投入潜能,做到应统尽统,4月18日,科技局对规上无研发及2023年拟申报高企的企业开展关于2023年研发经费归集专题培训会,内容包括研发活动立项、会计科目设置、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等,86人参加了培训。
三、关于“科技创新券兑现不符合上级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2021年度创新券兑付工作。2022年10月13日,组织创新券专家评审。10月14日对企业进行规范性审核。10月24日,县科技局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了2021年创新券兑现安排方案。10月27日完成财政资金拨付审批,10月28日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龙游县创新券补助资金的通知》(龙科[2022]23号)并于2022年11月初完成资金兑付工作。
(二)及时开展2022年度创新券兑付工作2023年1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龙游县2022年度创新券兑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龙科〔2023〕1号)。4月7日组织专家评审。4月10日对企业进行规范性审核,除亩均评价因2022年度数据尚未出具未完成审核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待2022年度亩均评价出具后尽快完成2022年度创新券兑付后续工作。
四、关于“科技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12月底,县科技局新修订《龙游县科技特派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龙科〔2022〕30号)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科技特派员项目管理工作。
(二)浙江渔老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对2021年度科技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已经按照要求实现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举一反三,2023年2月初对县域范围内所有科技特派员项目开展大检查,经检查,所有科技特派员项目均已经完成整改,已经实现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要求所有科技特派员项目在接下来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五、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龙游县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以“学习为主、研讨为辅”的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交流研讨等有关要求,切实抓好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至少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次。
(二)2023年起每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其中第二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等方面开展专题研讨4次。
六、关于“专题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龙游县科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安排及要求,切实抓好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5月15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论宣传思想工作》(2023年)。
(二)5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方面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七、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经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接,该笔接待费系浙江省科技厅到龙游县开展科技服务、对接信息宣传工作,来宾无公函但已由时任分管科技的副县长龚凤丹签字审批。根据我县财务相关规定,2021年度来宾无公函可由分管县领导审批报销,故该笔接待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二)5月23日,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财务相关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汇编》《关于调整龙游县机关工作人员县外市内出差伙食补助和公杂费标准的通知》(龙财行〔2023〕32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浙里报相关内容等,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八、关于“超标准发放通讯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常态化自查督查。上半年局财务对2023年以来的财务账开展自查,未发现超标准发放通讯费等问题。
(二)组织学习财务相关规定及浙里报相关内容等,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
(三)2022年11月工资发放过程中,局财务严格按文件要求清退2名同志自2021 年11起至2022年10月超标准发放的通讯费240元/人,合计480元。
(四)对2名有关同志进行问责处理。
九、关于“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该项工作不到位主要是由于相关人员业务不熟悉导致的。
(二)结合单位职能和自身工作岗位职责、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2023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清单,并按要求逐项划分廉政风险等级。
(三)对1名有关同志进行问责处理。
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偏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季度专题会议制度,按季度梳理汇总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将2023年第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作报告表》报县廉政办。
(二)5月23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议研判2022年度县科技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同时,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设,落实巡察整改;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科技干部要严以律己,管好自身。
十一、关于“个别谈话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多次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
(二)党组书记、局长叶建清同志对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快速了解局整体情况的同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
(三)其他班子成员适时对分管科室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谈话,对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开展任前谈话。
十二、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财务报销不规范主要是因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财务制度不熟悉,财务相关规定学习不到位。
(二)针对此问题,一方面,局党组组织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避免出现财务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对局财务人员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的思想认识。
(三)针对“1名同志2019年7月12日、2019年9月12日加班审批表中加班地点分别填写在家中”问题,已按要求退回加班费80元;针对“2019年11月对1名同志生病慰问1000元仅附报销单”问题,已按要求补齐住院凭证。
(四)对1名有关同志进行问责处理。
十三、关于“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自查自纠。财务人员对财务相关制度不熟悉;这是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咨询退休相关人员,处理起来难度比较大,经与财政沟通对接,对应收应付长期挂账相关进行清理。
(二)根据龙游县科技局梳理及龙游冠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挂账往来款共计143.3万元,经与县财政局等部门对接,143.3万元已于7月17日做调账处理。
十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组织全局干部学习相关财务制度等。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制定《龙游县科技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龙科〔2023〕2号),有效规范和加强我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障单位事业发展。
(三)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1998年10月1日以来,部分早已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共计480103.96元。同时,进一步明确权责,强化管理,提升资产使用效能。
十五、关于“比选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5月22日—23日,分管领导对比选工作有关材料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对相关比选材料进行完善。施工方就争议部分整改到位,经组织验收,于2022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二)举一反三,于6月12日,我局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龙监管办〔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项目工程实施监管工作。
十六、关于“工程款支付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查自纠。工程款支付滞后问题主观原因是我局工程项目少,相关制度学习不到位;客观原因是疫情等方面因素。
(二)在确保工程按要求完成的同时,经双方协商,2022年11月22日,龙游县科技局支付了工程款。
(三)6月12日,我局分别召开党组会及全局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了《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实施办法》(龙监管办〔2023〕5号)文件精神,下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举一反三,加强项目工程实施监管工作。
十七、关于“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民主决策规则和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先由科室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在班子会上提交,在班子会上各班子成员发表意见,集体参与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二)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就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在此基础上,修订《龙游县科技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龙科党组〔2023〕2号),有效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工作。
十八、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4月19日,龙游县科技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二)6月12日,局党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确定支部组织委员专门记录“三会一课”,党建工作责任制等重大事项经局党组会研究审核。
十九、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党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龙组〔2022〕41号)等文件,明确选人用人制度的相关流程。
(二)2023年,龙游县科技局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对接,严格按照《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龙组〔2022〕41号)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执行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办理等各个环节,最终提拔中层正职1名、中层副职2名。
二十、关于“考察材料撰写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学习《龙游县乡镇(街道)、机关部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龙组〔2022〕41号),钻研文件精神。
(二)龙游县科技局党组确定伍军健、杨敏、叶笑等3位同志为2023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组成员,采取谈话、发放《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法,在广泛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用具体事例写实考察对象的主要表现、主要特长和行为特征,并针对性提出主要缺点和不足,形成真实客观、全面准确的考察材料。
二十一、关于“专项审核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人事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归档重要性的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水平,因人事调整,确定叶笑同志为档案工作责任人。
(二)按要求做好“三龄两历”专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补缺以及整理等工作。
二十二、关于“对支部工作指导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龙游县科技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增强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运用党内法规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党性修养的能力。
(二)局党组召开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会议,要求局党组要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本单位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明确了局党组每月对机关支部、退休支部开展一次督查等。
二十三、关于“党员先锋评定未经支部委员会审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加强支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管理、先锋评定等,3月27日、6月26日,龙游县科技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分别对第一、二季度党员先锋指数开展评定,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
二十四、关于“党员活动照片造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9年三会一课记录本中8月1日与9月20日活动照片雷同”问题进行核实,经核实2019年8月-9月共开展了4次主题党日活动,确实存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活动照片与主题党日不符问题。
(二)组织党员干部再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三)对2名有关同志进行问责处理。
二十五、关于“主题党日参加人数未达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龙游县科技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会议、支部活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标准。
(二)龙游县科技局机关党支部将严格落实支部组织生活相关制度,每月至少开展1 次主题党日活动,且党员平均参与率不低于80%等。
下一步,龙游县科技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锲而不舍为抓整改项目,不遗余力为树局内新风。全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点分析比对,紧紧盯住整改重点、难点,继续抓牢整改工作,把整改措施逐项分工、落实到位,实现全面“销号”;对于尚未完成或需逐步解决的问题,定期向上汇报进度,加强研究分析,积极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问题。全局上下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发展方式、工作作风,表明态度,扎扎实实做好、落实好整改工作,重树局内新风。二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下大力气推动解决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学习,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三是以身作则抓班子带队伍,万众一心谋发展成事业。科技创新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看班子、看干部队伍。下一步,局党组将带头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政治建设和政治学习,引导广大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保持清醒头脑,坚定发展信心,提升发展质量,把巡察工作的成果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企业办事的工作效益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0-7567255。
中共龙游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