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 03- 11 15: 23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科协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科协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2023年4月10日,县科协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要求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科协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县科协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分别于4月10日、4月19日、6月13日、7月13日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科协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整改完成率100%,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4人,批评教育4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制定完善制度2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科协工作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组织学习。2023年4月26日,组织召开县科协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5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国科协“十大”精神以及2021年6月省长在省科协报送的专题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二是细化计划。2023年4月24日,制定印发《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重要批示及会议精神,增强对科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5月6日下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第二巡察组、县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加,县科协党组领导班子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30日完成。

(二)针对“学习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效果。对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充分领会精神实质,结合龙游实际进行研究部署。如2023年4月23日下午市科协召开一季度工作例会后,县科协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重点部署一家三站一团、“希望之光”现场会、中国未来乡村大会等工作。二是抓好落实工作。针对上级具体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如针对省市科协推进“博士创新站”建设要求,采取“三见面”(科协、建站单位、博士团队)方式,及时了解全县博士创新站合作项目的推进情况,确保博士创新站建设落细落实。已建成博士创新站15家,其中省级4家,市级11家,位列全市第一。2022年11月23日,《龙游县科协建“博士创新站”引才引智促共富》获省科协副厅长级领导谢牧人批示肯定。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对学(协)会、基层科协组织指导不够”问题。一是摸清底数。通过走访调研了解2020年统计的学(协),目前已有11家注销,尚有24家在册,其中城市规划学会正在办理注销,村镇建设协会正在变更主管部门,县科协将及时跟进督促掌握进度情况。二是提升活力。2023年4月份指导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顺利换届,完成新老理事会平稳过渡,组建的新一届理事会人员结构合理,解决了老科协长期未换届导致的班子成员老化、组织结构僵化问题;6月份指导中草药协会完成换届,优化人员结构,完善协会章程;10月份民营医院协会完成换届,12月份医学会、护理学会和税务学会完成换届。对于本年度应换届而未换届的学(协)会组织,已函告其主管单位,建议主管单位加强指导管理,督促学(协)会组织尽快换届或注销。三是长效管理。落实科技工作者年报制度,已组织部署全县学(协)会、乡镇科协、企业科协等科协组织对本单位、本区域内工作者进行摸底调查,统一上报至县科协汇总,逐步更新完善上述几类组织人员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召开学会工作会议,结合主题教育,对标上级要求,推动我县学会工作和学术交流。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

(二)针对“创优活动谋划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创优意识。县科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国科协“十大”精神,围绕“四服务”主责,在推进“一家三站一团”建设及助力乡村振兴等具体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龙游的优势和特色。二是创优龙游品牌。2023年7月,龙游县科协乡村振兴科普带头人培育工程成功获得省科协创新试点资格,并在7月初举办全省农函大乡村振兴科普带头人培训班,计划年底前承办浙江省山区海岛县“希望之光”组合式人才帮扶工作产业专题现场推进会。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7日完成。

三、关于“履行‘四服务’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交流合作。县科协主动对接临安区科协,签署“山海协作”合作协议,双方就科技经济深度融合、科普基地资源共享、高端智力引进共用等方面达成共识,开展紧密协作,联创共建。二是创新科普形式。联合县气象局与模环小学签署校园气象科普站合作共建协议,进一步拓宽科普范围和效果;发挥龙游籍院士谢树成专业领域优势,谋划在六春湖筹建“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龙游科研基地”;借助“一家三站一团”高端智力人才团队,联合省能源研究会创新打造“萌龙”青年博士科普大讲堂,目前已开展2期专题科普活动,社会反响良好。三是优化服务质量。及时兑现人才奖补政策,拨付2022年人才工作经费235.4万元,资金上予以保障。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评优评先,精神上予以激励。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学术上予以引导。四是提升科学素质。2023年5月29日制定印发《2023年龙游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要点》,2023年6月15日召开全民科学素质成员单位会议,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合力,构建全民“大科普”格局。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

四、关于“科普宣传教育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科普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形成工作合力。2023年6月15日,召集全民科学素质27个成员单位,召开业务推进会,明确以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为纲,落实“大科普”观念,结合各部门职能,围绕热点、焦点、节日节点等,开展主题科普。上半年,已结合“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效果好的大型科普活动。二是实行“公共场馆科普化”。2023年上半年,组织文化馆等8家公共场馆,成功申报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公共场馆向社会化免费开放。三是组织“院士科普论坛”。2023年6月25日,姚献平院士在华邦古楼召开“新型纸基功能材料开发与应用”科普论坛,有效地扩大产业科普服务影响力。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

(二)针对“科普设备闲置、损坏情况突出”问题。一是全面摸底调查。2023年4月,组织人员深入全县科普e站摆放点,现场查看设备运行、管理维护等状况,形成了一份详尽的整改工作报告。发现27台科普e站中,运行正常的有12台,占44.44%。二是分类处置调配。对运行正常的12台科普e站,加强“五有”(有网络、有人员、有场地、有活动、有终端)检查,强化利用率;对运行不畅的10台科普e站,强化日常督促,确保正常运行;对已经不能正常使用的5台科普e站,均于2023年6月25日前全部回收,集中报废。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开展不够”问题。2023年4月26日,县科协组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7月6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部署。2023年8月23日,制定《龙游县科协2023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点》,进一步落实落细县科协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10月11日,县科协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逐项分析了意识形态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党组书记以口头形式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上半年县科协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2月14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坚定讲政治,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并邀请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讲座,指导县科协进一步改进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

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

(二)针对“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作为科普宣传、8090 宣讲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丰富意识形态工作形式,全年已开展6次专题宣讲,利用科协大篷车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3月28日,邀请县委机关工委相关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中国式现代化 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专题党课。2023年6月15日,县科协赴龙和渔业园、红木小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严守意识形态网络阵地,严格执行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媒体工作纪律,切实贯彻“三审”制度,对发布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预防泄密等事件发生。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

六、关于“专项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科普经费支出不合理”问题。经调查,巡察反馈的“2022年7、8月支付购买沙发6000元,‘政协委员履职能力提升’、招商引资差旅费5266元均从科普活动经费中列支”情况确实存在。县财政自2020年起将县科协部门预算中工作性专项经费等经费项目归并至科普经费项目,同意将相关费用在科普经费项目中列支。2023年8月25日,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组。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

(二)针对“违规使用院士专家工作站专项经费”问题。一是自查自纠。2023年4月,县科协对近3年院士专家工作专项经费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2020年县财政预算安排“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院士专家龙游行等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2021年县财政预算安排“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经费”17万元,用于联系社阳乡政府“科普大屏”补助,宣传龙游县院士文化等有关视频;2022年预算安排“院士专家工作站补助经费”17万元,因项目未按进度实施,故由县财政收回。二是社阳乡科普大屏的情况说明,经调查,当时社阳乡属县科协结对乡镇,经县科协与社阳乡党委政府协商,共同谋划院士文化宣传项目。社阳乡政府于2021年8月12日向县科协提出“关于要求拨付社阳乡电子屏幕补助资金的请示”。县科协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班子会,同意其建设“科普大屏”,用于院士文化宣传,与“科普中国”优质资源嫁接,“科普大屏”日常运行由社阳乡政府专人负责。2023年8月25日,县科协对社阳乡“科普大屏”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开展绩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认定整个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契合《关于印发龙游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加快龙游建设新时代浙西新明珠的意见二十三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才〔2020〕4号)中的《龙游县院士专家工作站及院士专家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以及《龙游县院士专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龙科协〔2020〕5号)等文件精神,用于院士文化宣传与科学家精神弘扬;经过县科协班子会集体讨论通过,决策合理;资金拨付按照财政规范流程,程序合规。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

(三)针对“资金补助不合理”问题。一是自查自纠。经调查,巡察反馈的“县科协农民专家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补助资金,但协会开展活动较少,账户结余较多”情况确实存在。农民专家协会、农技协联合会于2020年10月成立,主要是立足科协职能,整合农民专家、农技协、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资源,搭建一个交流学习,共享资源、共同发展的平台,服务乡村振兴。县科协决定将2家协会作为学(协)会重点培育对象,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12月2次拨付资金补助,用于协会外出考察、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经费开支。县科协农民专家及农技协工作于2022年5月在省科协人才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发言材料获时任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谢志远批示肯定。由于农民专家协会、农技协联合会成立之初就在新冠疫情期间,受疫情防控要求所限,协会难以开展正常活动。二是落实整改。2023年疫情管控结束后,县科协即着手组织农民专家协会、农技协联合会开展外出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3月初组织农民专家协会赴杭州临安学习考察,4月底组织农技协联合会赴台州临海学习考察,7月初组织协会成员参加省农函大乡村振兴科普带头人培训班。下一步县科协将依据农民专家协会、农技协联合会活动开展情况、补助资金结余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补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7日完成。

七、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涉嫌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问题。一是自查自纠。县科协对近3年实施工程项目开展自查,经调查,巡察反馈的“涉及科协四楼阳台改造工程、窗户改造工程、会议室吊顶工程,比选时间同为2022年4月28日”的情况确实存在。县科协因创文工作迫切需要,首先筹备对阳台和窗户进行改造,同时,考虑到科协经费有限,为节约改造成本,数次对接联系了多家专业性施工单位,分别立项比选,确保施工成本合理降低和质量安全,期间又发生会议室吊顶脱落情况,增加了会议室吊顶改造工程,3个项目于4月28日进行投票比选,分别选定施工单位:窗户改造工程由龙游县弘圩装饰材料经营部承接,预算金额31169元;四楼阳台改造工程由龙游老金防腐木店承接,预算金额66178元;会议室吊顶工程由龙游建新扣板经营部承接,预算金额30206元。6月18日-6月20日,实施窗户改造工程,按审定工程造价29154元结算;6月19日-6月24日,实施四楼阳台改造工程,按审定工程造价63357元结算;6月20日-6月22日,实施会议室吊顶工程,按审定工程造价29137元结算。由于县科协相关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偏重考虑节约项目成本,缺少项目实施经验,对项目管理规定不熟,项目推进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强,并无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意图。2023年8月25日,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组。二是组织学习。2023年5月10日,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学习会,专题学习《关于调整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算送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限额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招投标规定,规范操作,执行到位,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三是问责处理。县科协党组书记于2023年8月25日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工作人员做出深刻书面检查。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

(二)针对“工程比选材料涉嫌造假”问题。一是自查自纠。2023年4月,县科协对近3年的工程比选材料开展全面梳理。经调查,巡察反馈的“2021年12月实施的科协大楼大门改造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落款时间与比选投票表决时间不符”的情况确实存在。该项目主要是为应对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加强往来人员登记管控。当时县科协部分班子成员因身体不适,居家办公等原因,无法集中召开会议研究该项目,特采用电话沟通,口头交流进行比选,取得共识,该工程由衢州市衢江区雅洁玻璃加工厂按预算金额最低价19443元承接。该项目于2021年12月5日-8日实施,2021年12月10日由第三方华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按审定工程造价为18789元结算。2021年12月17日,县科协召开“三重一大”会议补齐相关项目比选书面材料,故造成“结算审核报告落款时间2021年12月10日”较“比选资料提交表决时间2021年12月17日”早的情况。2023年8月25日,形成调查报告报送派驻纪检组。二是规范执行。2023年5月10日,县科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限额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明确要求所有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先比选、后实施、再审价”的程序,规范操作,执行到位。三是批评教育。县科协分管领导于2023年6月27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

八、关于“科普项目补助办法未细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自查自纠。2023年4月,县科协对近3年“特色科普馆”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调查,巡察反馈的“龙游县古窑文化科普馆、龙和渔业文化科普公园等特色科普馆均按最高额度补助”的情况确实存在。近年来,县科协按照打造精品科普示范基地的思路,将有限的科普经费资源集中用于扶持具有龙游特色的科普基地,故补助经费均按最高20万元额度,且符合实际投资总额的40%-60%的补助标准。目前,龙游县古窑文化科普馆已成功申报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龙和渔业文化科普公园顺利升级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二是完善制度。经多方调查研究、分析研讨,修订完善《科普项目补助规定》,并于2023年6月12日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审核通过后于6月16日印发,明确规定“投资总额40万元以下,按照投资总额的30%予以补助;投资总额40-50万元,按照投资总额的40%补助;投资总额为50万元以上,按照最高20万元补助。”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

九、关于“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3年4月19日,县科协党组召开第一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3年7月6日,召开第二季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会上,班子成员逐个汇报分管范围党建开展情况,确保党建工作常抓不懈。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6日完成。

(二)针对“主体责任清单未经党组会研究审核”问题。2023年5月5日,将《中共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审核通过。根据工作流程,对党组会通过的主体责任清单,于2023年5月5日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已于2023年5月15日下发文件《关于下发中共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龙科协党组〔2023〕11号)。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

(三)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问题。一是情况说明。2021年1月13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过程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指定监票、唱票、计票人选,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即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支委分工,但会议记录人不够严谨细致,未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二是强化学习。2023年4月24日,县科协机关党支部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确保县科协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到位。三是批评教育。县科协分管领导于2023年12月11日对支委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12月11日完成。

(四)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2023年5月5日,县科协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提升廉洁意识。二是开展排查。2023年5月,县科协组织全体人员结合各自领域的业务内容、工作流程及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深入排查。2023年7月11日,组织选调公务员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目前,县科协11人均已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风险防控措施登记表》,并签字确认。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11日完成。

十、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先签合同后决议”问题。一是自查自纠。经调查,巡察反馈的“县科协与传媒集团广告中心,与电信公司签订合同的落款时间早于集体决策会议时间”的情况确实存在。县科协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科普宣传业务对接过程中,要求对方提供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合作内容事项,以便提供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在实际操作中,上述两家提供的合同文本均已盖好单位公章,且落款时间已填写为合同文本提供时间。由于具体经办人员审核不细致,经县科协班子集体决策后加盖科协公章后,未对合同已填写的落款时间进行修改更正,故造成不规范现象。二是学习整改。2023年5月10日,县科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合同章节内容,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杜绝再次出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现象。三是批评教育。县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于2023年8月25日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

(2)针对“大额资金使用未提交集体决策”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5月5日,县科协召开党组会,学习县科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再次重申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前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二是落实整改。2023年1月以来,县科协党组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进行集体决策,并主动接受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上半年共召开集体决策会议5次。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针对“党员先锋评定未经支部委员会审核”问题。一是完善办法。2023年4月28日,修订印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试行)》,明确“支部委员会对每月先锋指数考评情况进行审核”。二是落实整改。上半年,召开支部委员会议4次,对党员月度、季度、半年度先锋指数评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7月4日完成。

(二)针对“抓学(协)会党建工作不到位”问题。经调查,县老科协党支部早于县科协党组、县科协机关党支部成立,其党建工作一直由县委机关工委直接指导。2023年4月县老科协换届期间,县科协了解其支部建设及党建活动开展情况,鉴于县老科协支部亦已届满,建议县老科协主动向县委机关工委汇报,及时换届,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该项任务已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

下一步,县科协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扛牢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科协将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定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措施,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净化政治生态、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工作中,确保完成各项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县委、县政府和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0-7561815;邮政信箱 :龙游县文化西路176号;电子邮箱:2060344367@qq.com

中共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3 年12 月 25 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