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 02- 07 09: 38 浏览次数:

龙审公告〔2024〕3号

龙 游 县 审 计 局 办 公 室

(2024年2月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经中共龙游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龙游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龙游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8月10日,对龙游县2020至2022年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龙游县农村公路里程1365.41公里,其中县道389.79公里,乡道183.55公里,村道792.06公里,农村公路等级路率100%。全县农村公路网密度119.4千米/百平方公里,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11.9%,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90.45%,管理站规范创建比例100%,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率85.2%;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路面PQI为76.85%、路况MQI为93.75%,省内排名分别为第73名和第63名;获评浙江省“十大最美农村路”1条—衢江沿江公路(龙游段)。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出台《龙游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等管理制度,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水平,有效发挥农村公路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激活乡村生态旅游,引领农业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取得较好成效。2022年建制村双车道公路通达率提升13.65个百分点达90.46%,乡镇通三级公里比例达到84.6%较上一年度提高7.7个百分点,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公路达到100%,4A级景区通达公路最低标准达到二级,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考核第8,位列第一档。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逐渐健全完善;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目标完成及体制机制建设方面问题。存在农村公路路况评定两项指标有逐年下降趋势;农村公路“路长制”落实不到位;县级全域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编制滞后;未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项目库;农村公路建设年度项目计划以及项目质量监管信息公开不充分等问题。

(二)农村公路资金筹集与使用方面问题。存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足额安排;部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出不规范;部分项目资金闲置;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农村公路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养护方面问题。存在部分农村公路养护不到位;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存在施工质量问题;部分农村公路项目涉及村干部违规承揽;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合同超比例约定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部分农村公路项目地块未办理农转用审批;部分农村公路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并提出相关审计建议,县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财政局高度重视,对照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信息来源: 龙游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