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33号议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4- 12- 20 14: 38 浏览次数:

张海霞代表:

您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建议》的议案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广大儿童成长发展和美好未来。近年来,龙游县以儿童需求为导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全面开启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着眼“一米高度”,将儿童友好理念贯穿到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奋力打造具有龙游辨识度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样本。

1、部门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协同机制。龙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构建起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共治共建机制。着力强化“一盘棋”系统理念,成立龙游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一是聚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中长期战略规划,形成凝聚共建儿童友好城市的强大合力,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走深走实。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全面谋划发动,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和展示我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让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形成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强大合力。

2、资源整合,打造儿童友好的幸福空间。优化儿童体验配套设施。在公共文化场馆设置儿童活动、互动空间,规范使用衢州儿童友好标志标识等,通过整体空间的打造提升,在场馆中广泛营造儿童友好氛围。同时,结合场馆自身职能,开展丰富多样的儿童友好主题文化活动,将儿童友好的理念落细落实。龙游县图书馆充分考虑少儿读者的需求和儿童元素,馆内设有独立少儿阅读室,全年免费开放,提供借阅、活动、自习等服务,全县15家南孔书屋也都设有儿童阅读区。龙游县文化馆设有儿童培训教室,桌椅符合儿童使用特点,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高情况,设置相应的高度。儿童培训教室内环境装饰兼具舒适性、趣味性,体现儿童友好标识。龙游县博物馆设有母婴室、儿童厕位等适儿化服务设施,且标识标牌系统完善;组织面向儿童的科普宣传、展览参观、研学游等活动;拓展儿童人文参与空间,增加儿童互动装置,丰富儿童文化生活。

3、暖心护航,实现环境友好的有机提升。龙游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众多,教育资源集聚,近年来,我县坚持以“绣花”功夫打造上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放学有趣味的“最美上学路”,构建儿童友好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上学更安全,实施部门联动,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各学校安全、平稳、有序。全县59辆专用校车专项服务于学生,开行线路94条,保障全县20所中小学2217名学生的日常接送。二是选取了公交5号线作为试点儿童友好专线,线路途经县中医院、桥下小学、县博物馆、民居苑等学校及公共文体设施,执行儿童1.3米免票政策,车辆全部为新能源、低踏板的公交车,车辆运行更平稳、舒适、安全。车厢内的“儿童爱心专座”配备了安全带,且距离下车门仅有一步距离,有效保障了乘车儿童上下车的安全。三是推进县中医院、桥下小学等儿童友好公交站点的适儿化改造,建设智能公交电子站牌,在客运中心配置母婴室、卫生间设置符合儿童行为尺度的洁具,还投放了200辆亲子公共自行车,为儿童友好出行提供设备基础。四是就医更方便,加快构建儿童友好就医环境,积极强化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友好试点医院创建。按照《衢州市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标准(试行)》,充分考虑儿童“一米世界”需求,以全县各级妇幼保健院、设有儿科(儿保)门诊或住院部的综合性医院,设有儿童各医疗、保健服务科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分批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尽早实现儿童友好元素实现基本全覆盖。

4、多方保障,营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宣传,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法院、卫健局、教育局等部门,各司其职,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有力扼制各种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关注心理健康,搭建“走心驿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应用,重点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建成标准化心理驿站43个,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上架心理健康课程资源200余个,干预咨询3500余人次。三是关爱困境儿童,推动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精准化、系统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全年资助困难儿童人数350人,每人资助标准达1750元以上。做好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公益组织与贫困学生的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100%平等接受教育。培育专业化儿童福利工作服务的社会团体,针对全县困境、留守儿童一人一档、定期走访、关爱活动等工作开展项目化运作,针对不同类型儿童保障需求,采取“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方式落实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巩固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

目前,我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距离,正如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引入“一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全链条统筹推进。下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站在“一米”视角,持续绘就发展蓝图。将儿童友好纳入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专项规划,开展儿童发展现状需求常态化研究,坚持系统谋划、高效协同、高位推进,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绘就发展蓝图。

二是汇聚“一米”关爱,深化打造友好空间。在现有妇儿驿站、儿童之家基础上,深化打造儿童友好空间,全面开展适儿化改造,构建可感可知的儿童生活幸福场景。结合地方特色,打造一镇一品的儿童友好特色品牌,以“一米高度”的理念赋能幸福城市建设。24年已开展江滨公园迷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扮靓迷宫外观的同时提高了迷宫的安全系数。同时市政中心在江滨公园二期、凤梧广场、大润发广场等处以设立儿童友好提示牌、安装地插、粘贴雪弗板标识、地面贴纸等形式添加儿童友好元素,营造儿童友好城市氛围。做好西门小学周边无障碍设施改造前期工作,消除儿童上学途中的安全隐患,谋划建设兴龙路、人民路、龙翔路儿童友好学径。

三是守护“一米”高度,健全完善司法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健全保障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体系,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预防和依法严惩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着力开展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项目、防性侵治理项目以及犯罪预防和矫正项目,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

感谢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