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4期)

发布时间: 2024- 10- 12 09: 49 浏览次数:

近期,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糖、蔬菜制品、糕点、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和冷冻饮品等15类食品39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83批次、不合格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


(1)龙游县傅新军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单县龙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定精制玉带面,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个体工商户郑仕洪销售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龙游夏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兰溪市亿盛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油辣雪菜(酱腌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龙游伍姐茶庄销售的红茶,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


(5)龙游果唯伊水果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和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6)龙游羊美燕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7)龙游登菊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8)通城大润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9)龙游建真食品超市销售的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0)龙游县模环乡农贸市场项秀军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1)龙游县模环乡农贸市场项秀军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2)龙游县溪口镇农贸市场陈文琴销售的毛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13)龙游县溪口镇农贸市场阙樟清销售的芹菜,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兽药残留物


(14)龙游志芳水产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不合格项目说明


1.柠檬黄,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也存在健康风险。造成食品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使用应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果糖基转移酶(又名β-果糖基转移酶)和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等7种扩大使用范围的公告2018年第2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1-环己基乙醇等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 2018年第8号》的规定, 我国挂面不得使用柠檬黄;我国红茶不得使用柠檬黄;我国酱腌菜柠檬黄最大限量为0.1g/kg。


2.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使用应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我国干辣椒不得使用二氧化硫。


3.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广谱、高效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被广泛用于农林业和卫生害虫的防治。但由于其不易降解,对鱼类、蜜蜂、蚕和蚯蚓都有剧毒,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经口急性毒性试验表明大鼠经口 LD50 为 144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中等毒性,中毒表现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抽搐,重者可出现血压急剧下降、出现昏迷或多器官衰竭。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生殖发育毒性、致畸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荔枝氯氟氰菊酯的最大限量为0.1mg/kg。


4.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如谷物的小麦壳针孢、柄锈菌、小麦德斯霉菌、肝圆核腔菌、黑麦喙孢菌和麦颖枯病,花生的球腔菌,大豆的线虫病、思茅松毛虫病和大豆锈菌,葡萄的霜霉病和白粉菌,马铃薯和番茄的疫霉病和早疫病,黄瓜的霜霉病和白粉病,香蕉的黑条叶斑病菌,柑橘的痂囊腔菌和球座菌,草坪的纹枯病和腐霉菌。大鼠急性经口 LD50>500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微毒级。对皮肤、眼睛和呼吸道等有刺激作用,无人体全身性中毒报道。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于2003年制定了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0.03mg/kg bw,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ADI值亦为0.03mg/kg bw。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荔枝吡唑醚菌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1mg/kg。


5.除虫脲,非内吸性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在昆虫蜕皮或者卵的孵化时起效。用于林业、观赏乔木和果树,防治多种食叶昆虫。用于棉花、大豆、柑橘、茶树、蔬菜、水稻、花生、树生坚果和蘑菇,防治一些主要害虫。也用于防治蝇类、蚊类、蚱蜢、摩门蟋蟀和迁徙性蝗虫的幼虫。大鼠急性经口 LD50 〉4640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低毒级。属于苯甲酰脲类杀虫剂。除虫脲在体内水解产生氯苯胺,有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危险,但对接触除虫脲的人群,未见中毒报告。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除虫脲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除虫脲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荔枝除虫脲的最大限量为0.5mg/kg。


6.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最大限量为0.3mg/kg。


7.噻虫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急性中毒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躁动、抽搐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姜噻虫胺限量为0.2mg/kg。


8.甲基异柳磷,属高毒性的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农药,是高毒、高效、广谱的内吸性杀虫杀螨剂。甲基异柳磷急性毒性经口试验大鼠 LD50 为 56.1mg/kg,急性毒性分级为中等毒,中毒机制为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中毒可出现多汗、流涎、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无力、视物模糊、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甚至抽搐、昏迷、呼吸困难、呼吸麻痹。相关研究未见致突变作用、生殖毒性和致畸作用。甲基异柳磷在自然环境中容易流失也能迅速降解,半衰期短,不蓄积。对人的危害主要表现为急性中毒,在生产和适用的过程中要加强职业防护。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基异柳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联席会议(JMPR)建议异柳磷(isofenphos)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0.001mg/kg bw(1986)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基异柳磷的 ADI 为 0.003mg/kg bw。从 200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第 194 号公布开始,停止受理甲基异柳磷的新增登记申请,并撤销该农药在果树上的使用登记。2016 年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45 号撤销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的使用登记,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禁止甲基异柳磷在甘蔗作物上的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的规定,我国芹菜甲基异柳磷的最大限量为 0.01mg/kg。


9.氟苯尼考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及鱼的细菌性疾病,尤其对呼吸系统及肠道感染疗效显著。氟苯尼考敏感菌包括牛、猪的嗜血杆菌、痢疾志贺氏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肺炎球菌、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以及衣原体、钩端螺旋体、立克次氏体等。小鼠静脉注射 LD50 为 100mg/kg bw。氟苯尼考一般是通过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畜禽体内残留的积累。氟苯尼考对鸡的生殖系统有消炎作用,但同时会轻度抑制生殖激素的产生,造成鸡蛋早期胚胎的死亡。2002 年我国农业农村部 235 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氟苯尼考―家禽(产蛋禁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给出了氟苯尼考的日容许摄入量(ADI)的建议值为 0~3µg/kgbw(1999)。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我国牛蛙中氟苯尼考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µg/k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处罚情况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予以社会公布。


不合格14批次公示(1).xls

合格383批次公示.xls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信息来源: 龙游县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