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251010-027/2024-1503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19 | |
发布单位: | 县统计局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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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1010-027/2024-1503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发文日期:
2024-01-19
- 发布单位: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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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统计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龙游县统计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防治统计造假为主线,统筹专业核查、执法检查、统计普法,助力“五经普”顺利开展,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强化法治宣传,深化执法监督,夯实防惩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力推进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
2023年以来,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方面,县委人大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5次分别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并听取了统计局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年初以来,县局先后6次分别召开班子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研究、明确方向、作出工作安排。3月14日组织县纪委、巡察办、组织部、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进行具体研究部署。
一是根据龙游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统筹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3月10日,县统计局印发全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和组织保障等。3月28日,县统计局印发《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聚焦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问题,查找统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系统梳理案件查处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清单,全面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严肃整改,严防统计造假,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分专业自查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2023年3月20日-5月13日,我局对今年新入库的14个企业(项目)进行核实,经核实,我局入库8个投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有效,没有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现象。1家工业、2家贸易、1家建筑业、1家房地产业、1家服务业都正确划分了行业类别,入库单位达到标准,未发现虚假入库的情况。3月28日印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督促县局各专业开展数据核查,要求各专业要完成在库单位的10-15%。截至11月23日,各专业共核查企业单位583家,核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14个,其中30%以上差错的1家,5月份对30%以上差错的企业开展了执法回头看。
三是强化凭证审核,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加大了数据审核力度,查询频次和查询企业数量明显增多,截至目前,工业企业已被国家统计局锁定查询40家。县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企业情况,组织精干力量对企业凭证资料进行审核把关,被查询的企业、项目均已通过审核。统计部门通过报数前走访指导,报数中加强凭证审核,报数后加强查询评估,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法律意识。根据《龙游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要求,今年5月份和11月份我局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上随机抽取了44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与消防大队联合执法检查5家限上餐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营业收入,与县档案馆联合执法检查10家机关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统计调查的情况,15个检查主体全部正常。29家双随机检查单位,各项检查指标差错率均在5%以内,1家专项检查单位差错率在30%以上,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500元。统计部门通过培训和检查的方式不断加大对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培训,与五经普两员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调查单位和普查员的法律责任,企业依法统计能力和普查员依法普查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结合统计特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取得实效。
通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守法环境。一是通过认真梳理普法责任清单,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普法宣传资料3600余份,营造认识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和重视统计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推进统计工作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5月17日,会同国调队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上(第一期),为50余名学员作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专题授课。从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统计法规定的“26个不得”法律底线和“42类”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学习等八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讲解说明。警醒与会同志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提供真实、详实的统计基础数据,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进一步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范围内的再次宣传,为全县统计法普法、依法统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案和依法决策的有关规定。年内没有发生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统计违法行为或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因违法决策被追究行政或纪律处分的现象,也没有发生因违法乱纪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的情况;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被曝光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四是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和普查培训会,结合统计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讲解相关法律条款,使基层统计人员进一步树立了严守统计法律红线、坚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意识。
(三)完善行政处罚不良信息的信用修复工作。
积极配合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工作,服务行政处罚对象,与县信用办进行沟通联系,同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对在2022和2023年度被行政处罚的2家单位进行信用修复指导,并及时对不良信息进行了信用修复。
二、当前工作存在问题
一是依法统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乡镇(街道)、部门、统计调查单位对统计法规文件学习深度不够,没能完全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贯彻落实统计工作。
二是统计执法能力不足。统计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人员除了具备行政执法和统计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外,还需同时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目前我县统计执法人员中普遍缺少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和统计法律知识的人员,而培养一批精通专业技能和熟知统计法律知识的执法人员需要较长时间。
三是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随着统计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从普法的深度和广度来说,还存在一些问题。存在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比较多,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相对还是较少。统计宣传形式的创新性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还比较单一。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将法制宣传与报表布置、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继续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富有实效的“渗透式”普法宣传;二是结合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国家统计开放日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针对各级领导、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有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二)加强统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素质和能力。一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统计执法检查程序、技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树立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新观念;二是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
(三)夯实基础,强化法治监督意识。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报表审核力度、继续常态化开展各专业的数据核查,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抽查工作,提高执法成效,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树立依法治统威信。强化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流程、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管理、深化统计网格智治工作。附件2(执法年报).docx